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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头条新闻:BRC等虚拟币不受法律保护,请谨慎投资

2020-04-24 23:13皮盼资讯网编辑:admin人气: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因投资BRC虚拟币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判决书。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最后裁定如下:本案中,原告委托被告购买BRC币的行为构成委托合同关系,而购买的BRC币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应由原告自行承担。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38万元的诉讼请求不给予支持。





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事实综合意见,此案转账的38万元并不是借款,而是原告吉某委托被告宋某购买BRC虚拟币的委托合同。






小编提醒各位,我国目前是禁止发行、交易、炒作虚拟货币的,且虚拟货币的交易及投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各位应理性看待虚拟货币、区块链,谨慎投资,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在此案中,被告宋某辩称,自己与吉某并不认识,是吉某弟弟找到他请求他帮助吉某操作激活区块链游戏,当时吉某转账38万元给他账户,后因资金不足他还借给吉某1万元。他通过操作在中币交易所购买了39万元的QC法币,又通过QC币购买了6884枚BRC(贝尔链),后分三次转账给了吉某账户。而且在当时自己账户资金充足,并不存在资金周转不灵的说法,不存在借贷关系。

此后,原告对其证人吴某的证言表示不认可;而被告宋某对其证人吴某的证言表示无异议。

后原被告双方各向法院提交了证据。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吉某称,2019年6月4日,因被告生意周转向其借款38万元,后经多次催要却迟迟未还;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8日受理了此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不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不法发售代币票卷、不法发行证券以及不法融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组织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不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院认为,的BRC币是一种类似于比特币的网络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来看,BRC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BRC这个不合法物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证人吴某称,原告吉某系其弟弟带来向被告宋某寻求帮助,投资BRC虚拟币赚钱。因被告宋某会操作,原告吉某就向宋某账户进行了打款,让其帮助充值3个账户的区块链游戏。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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