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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航人广和百草事业部”因涉嫌传销遭当地市监局强制罚没170多
近日,舆情观察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一则题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王颖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该《行政裁定书》提到内蒙古直销企业宇航人公司广和百草事业部因涉嫌传销被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宇航人广和被强制执行
据该《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呼市市监局)向本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于2019年12月23日对被申请人(王颖)作出(呼)市监反处字[2019]第5号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呼市市监局现查明当事人王颖利用“马来西亚SNE国际控股”的奖金制度,后改为“宇航人广和百草事业部”奖金制度直接或间接发展了李艳荣、高世乐、贾国忠、张俊峰、张秀荣、王玉萍、李国珍、刘美兰、李国梅、刘斌、李**、钟福全、张雨田、郝巧莲、郝巧珍、刘东刚、刘丽、武艳勐、全翠梅李梨、赵鹏飞21人,层级是无限发展。截止查获之日,当事人共吸纳传销人员资金3087944元,当事人供述利润率是10%,故非法获利30.8794万元。
调查发现,当事人要求会员认购的产品价格定价畸高,且所涉产品并非药品只是普通的保健品和食品。涉案人员承认购买产品是为了获取高额奖金。当事人设置的运作模式和奖金制度都需要被发展的人员去发展其他人员加入,才能晋级和获取奖金,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发放奖金。具备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传销三个特征。故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涉案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30.8794万元,罚款人民币70万元的行政处罚。
但是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并未履行处罚决定。随即呼市市监局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于2020年7月1日对王颖下达《催告书》,除上述处罚再增加处罚款70万元,合计罚款金额170.8794万元。
该决定书送达王颖处后逾期仍未履行。被申请执行人在缴纳罚款70万元后,于2020年9月10日向本局提出延期缴纳罚款申请,申请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前缴纳剩余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特申请本院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强制执行。经本院审查后认为,最终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
SNE公司与宇航人的前世今生
从上述裁定书可知,“宇航人广和百草事业部”前身为马来西亚SNE国际控股公司。在经销商和各类门户网站宣传中,马来西亚SNE国际控股公司为获牌直销企业内蒙古宇航人公司旗下所属。而广和百草在宣传自家产品时也是以宇航人公司作为背书。但是据知情人士介绍,“宇航人广和百草事业部”和宇航人之间属于“挂靠”关系。
舆情观察网无论是通过百度、谷歌还是天眼查或是企查查都未能发现马来西亚SNE国际控股公司的信息,不仅官方网站连正经的公司简介等内容也不见踪迹。在宇航人公司的官网上,也未见到该公司的信息。
而在网上有关宇航人广和百草事业部的信息有不少已经被悄然撤下,不少网站和相关文章均被删除或其他原因无法访问。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猜测称,宇航人公司这样或是为了与“广和百草事业部”做切割。那么宇航人公司能否将关系撇清吗?舆情观察网在网络搜索依然寻到了蛛丝马迹。
据天眼查APP显示,广和百草品牌隶属于深圳市吉瑞斯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于2003年,注册资金50万元,法人代表为朱乾。该公司旗下包括SNE商标,该商标属于30类 方便食品,但是该商标属于无效状态。值得一提的是,该商标logo与所谓的马来西亚SNE国际控股公司品牌logo一致。
上图为吉瑞斯公司申请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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