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地方新闻
湖北境内长江第二大支流将严控水电站建设
新华社武汉9月28日电(记者梁建强)长江在湖北省境内第二大支流清江,即将由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流域内水电站、拦水坝的规范管理。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通过的《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新建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站。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法规审批工作处处长郑文金介绍,相关调研显示,整个清江流域目前已建水电站300多座,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趋于饱和。部分水电站由于下泄生态流量不足,造成了河段减水、脱水甚至干涸,影响了河流的正常生态功能。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清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条例规定,清江流域严格控制新建水电站,禁止新建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站;对于已建成的水电站,相关部门要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不符合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或者退出,并同步开展生态修复。
同时,条例明确,严格限制在清江流域新建拦水坝。因供水、防洪、灌溉等确需建设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建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论证,对生态影响较大的拦水坝限期拆除。
据悉,这一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上一篇:深圳最大单体建筑竣工落成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