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地方新闻
江苏发布打击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
新华社南京11月12日电(记者赵久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发布《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和防范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披露网络“套路贷”常见“套路”手法,明确加强对网络借贷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环节的审查力度,全流程狙击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
网络“套路贷”指行为人利用网络金融信息中介,或以网站、APP、微信等为违法犯罪工具,通过虚构法律关系、虚增债务数额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并采用暴力、“软暴力”威胁或者通过虚假诉讼等各种方式非法讨债,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3年多来,江苏全省法院共受理涉网贷案件1万多件,有4万余件涉P2P网络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向江苏各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网络“套路贷”借助信息网络等新技术手段,具有传播快、范围广、跨区域等特点,侵害方式主要表现为对受害人实施短信轰炸、P图等精神控制和非法侵害。江苏高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刘亚军说,网贷案件法律关系更复杂,电子证据采信难,网络借贷事实认定难,原被告身份信息、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资格真实有效性确认难,“目前,在法律层面尚无专门针对网络借贷案件的审理规范。”
此次江苏高院发布的工作指南明确,凡涉及非法金融活动,尤其是涉嫌“套路贷”、非法集资犯罪、非法经营犯罪的网络借贷纠纷,裁定不予受理;进入审理环节的,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判决书、调解书已经生效的,依法提起再审,予以纠正。
+1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