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地方新闻
河南三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标准
新华社郑州12月22日电(记者孙清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城乡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等三类案件,将不再区分受害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收入来源等因素,全省实行统一赔偿标准。
意见明确,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全省法院审理时,不再区分受害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收入来源等因素,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全省法院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对当事人赔付能力不足的案件优先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应当及时判决。
农村居民能比之前多获得多少赔偿?河南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表示,意见统一的是赔偿计算基数,以2018年为例,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874.1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830.74元,以此为标准计算残疾或死亡赔偿金,结果差异很大。意见施行后,这个差异就不存在了。
“开展试点工作不能简单以农村居民多拿多少钱来衡量,这不是获利问题,统一赔偿标准重在实现公平受偿,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别。”刘天华说。
+1
上一篇:重庆长江索道换新装后重开张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