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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查获一起感冒药、保健品冒充“特效药”案
图为公安机关查扣的所谓“特效药”
【第一直销网讯】 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正当白衣天使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奋战在“抗疫”一线时,有人却打着“特效药”的名义诈骗钱财。
2月4日,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以感冒药、保健品冒充抗新型冠状病毒药品销售的诈骗案件,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邱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邱某联系被害人陈某,称自己有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特效药”。 陈某见疫情日益严重,同意购买“特效药”。随后,邱某以感冒药、保健品冒充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药品,骗取陈某人民币9000元。陈某发现被骗后,向福州铁路公安处福州车站派出所报案。1月29日,实施诈骗的邱某在福建省古田县被福州铁路警方抓获。
据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后,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即制定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第一检察部依职能主动与铁路公安指挥中心对接,从源头掌握公安机关办理涉疫情案件信息。
1月29日下午,获悉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办理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后,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时间展开行动,1月30日指派两名检察官提前介入,详细听取公安机关案情介绍,全面系统梳理在案书面证据材料、讯问笔录等,深入沟通研讨分析案件。 1月31日,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向福州铁路公安机关出具《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意见书》,对本案证据和下一步侦查取证重点提出针对性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完善案件证据体系,确保案件能够快捕快诉。 2月3日下午,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该案。在前期充分提前介入的基础上,2月4日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邱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对下一步侦查取证重点提出多条针对性意见,基于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在取证方式上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保障办案人员的自身安全。 检察官提示: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提醒大家,务必警惕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诈骗,遇此类情况,注意仔细分辨,提前防范,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要听信、散布谣言。
【责编: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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