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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要发展夜间经济?
“夜间经济”仿佛一夜之间成为了当下最时髦的概念。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南京等城市相继出台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相关举措,而且这种势头由一二线城市逐渐向三四线城市辐射。
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要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
这一顶层设计出台是对中国夜间经济发展历史与现实的考量,也将进一步激发发展夜间经济的有利要素和巨大潜力。
历史:夜间经济是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繁荣的一面镜子
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夜间经济(night-time economy)一词是舶来品,它指的是从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早上6点所包含的经济文化活动,这些活动多指向第三产业,包括购物、餐饮、文旅、娱乐等消费行为。
在中国,“国营夜市”可以看作是夜间经济的雏形。1956年6月1日,人民日报第二版发表了《农村夜市》一文。这篇仅有285字的报道,除了对夜市的基本情况做了描述之外,点睛之笔在于它用数据表明了夜市对消费的促进作用:“这个中心店开辟了农村夜市以后,平均每天销售商品总金额约增加6%以上”。
经查证,到1979年11月,人民日报刊登的有“夜市”关键词的报道共11篇,这些报道的核心主旨都是鼓励各地供销单位开办“夜市”以满足农民、工人在一天的劳作之后的消费需求。由此可见,即便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已产生重视夜间经济发展的萌芽。
1956年至1979年《人民日报》有关“夜市”的报道。 王政淇制图
1979年之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夜间经济的发展成为中国日益开放、经济繁荣的一个缩影。
广州在1984年5月设立全国第一个灯光夜市——西湖路灯光夜市。这个主要由个体户提供商品、服务的夜市开启了市场经济下中国夜间经济的1.0版本。
当时有人这样形容西湖路夜市:“今天欧美或日本的时装界推出什么新款时装,两天后香港的时装界就会生产出了一模一样的成品,一个星期后,广州的灯光夜市上就可以见到这些衣服的影子了。”这是中国日益开放、与世界接轨的真实写照。
上个世纪80年代,闻名全国的广州西湖路夜市,一到夜晚,这里便人潮涌动,一派熙熙攘攘的景象。 资料图
此后,市场经济大潮涌动,全国各大城市掀起了开办“灯光夜市”的热潮,“每当夜幕降临,数百家临时摊档沿街道两侧摆开,拉上电灯,各式商品,灯光璀璨,人们逛街购物”。尤其是在南方,一批著名的“夜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比如,南京的三牌楼夜市、上海的彭浦夜市、厦门的定安夜市等。
这些夜市集聚着形形色色的个体户小商贩,实惠的大排档、廉价的衣物和生活用品应有尽有,满足了广大市民的消费需求。在当时,夜市摆摊也成为很多人的“第二职业”。
在2000年左右,夜市的发展达到了一个顶峰。然而,这些“野蛮生长”的夜市存在许多共性的问题:卫生条件相对较差、占道经营阻塞交通、规划杂乱影响市容、安全隐患难以消除等。这些弊端阻碍了夜间经济品质的提升。
此后的10余年,一些大城市迎来了夜市关闭潮:2012年8月21日,广州关闭了最后一个灯光夜市;2013年10月21日,南京市运行了15年的三牌楼夜市关闭;2014年,福州市所有24家夜市都被关闭;2016年6月24日,有着30多年历史的北京市东华门夜市闭市……
这一时期,中国夜间经济2.0时代的大幕已迅速拉开:许多大城市迅速涌现出著名的“商圈”,比如,北京的王府井、上海的南京路、南京的新街口、广州的北京路等等。
“夜市”被“商圈”取代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历史必然,也是城市规范化、精细化治理的要求。也正是在这段时期,青岛、杭州等许多城市开始研究并陆续出台规范发展夜间经济的相关政策。
可以说,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夜市”到市场经济大潮涌动催生的个体户小商贩集聚的“夜市”,再到大型“商圈”的出现,以及当下各地政府倡导的“夜间经济聚集区”(中国夜间经济3.0版本),夜间经济是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繁荣的一面镜子。
现实:发展夜间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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