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国内新闻

忠诚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2019-11-22 20:23皮盼资讯网编辑:admin人气:


  今年11月18日,是李立三同志诞辰120周年。李立三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工人运动的杰出领导人。李立三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他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伟大共产主义事业,贡献了自己的毕生精力。

  一、勇挑重担,为开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建立功勋

  1899年,李立三同志出生于湖南省醴陵县阳三石村。少年时代,他聪慧好学,立志救国救民。1919年,受五四爱国运动影响,赴法勤工俭学,探索真理,追求进步。留法期间,他一面在钢铁厂做工,参加罢工斗争,一面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逐渐认识到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1921年,他同赵世炎等同志一道组织劳动学会,在旅法中国学生和华工中宣传革命思想、组织革命活动,义无反顾走上革命道路。10月,李立三同志受法国当局迫害,被遣送回国。12月抵达上海,随即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受中共湖南支部书记毛泽东同志委派,赴安源开展工人运动。

  在安源,李立三同志创办工人补习学校,将文化教育与宣传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启发工人的斗争意识,并在工人中建立党、团组织。1922年2月,中共湘区最早的产业工人支部——安源支部成立,李立三同志任书记。5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李立三同志任主任。9月12日,他主持召开安源支部会议,成立罢工指挥部,并担任总指挥。他和刘少奇同志一道,采取正确罢工策略,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取得完全胜利,提高了党组织在工人群众中的威信,扩大了党的影响,推动了全国工人运动的开展。这次罢工,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独立领导并取得完全胜利的工人斗争。李立三同志不惧暗杀威胁,坚决站在斗争第一线,为罢工胜利作出重要贡献。从此,他的一生便与中国工人运动紧密相连。

  1923年春,李立三同志出任中共武汉区执委会委员长。1924年4月,任中共上海地方执委会工农部主任兼工会运动委员会主任,在工人最集中的上海领导工人运动。1925年2月,他和邓中夏同志一道,领导上海日资纱厂工人举行规模空前的罢工。五卅惨案发生后,李立三同志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参加组织和领导震惊中外的五卅运动。他带领上海工人由分散状态转向集中的有组织活动,并领导上海总工会联合全国学生联合会、各马路商界总联合会等,组成联合战线性质的上海工商学联合委员会,作为运动的公开指挥机关,推动五卅运动的狂飙迅速席卷全国。五卅运动充分显示了各革命阶级、各阶层民众在工人阶级带领下联合斗争的巨大威力,给了帝国主义和军阀势力前所未有的打击。

  1926年9月,李立三同志任中华全国总工会驻汉口办事处主任,负责指导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川、河南等省的工人运动。10月起,他先后担任中共湖北区职工运动负责人、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兼湖北省总工会党团书记等职。1927年1月,李立三同志参与领导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的反帝斗争。他先后三次参与主持召开数十万人参加的反英示威大会和游行,同武汉国民政府的外交谈判相配合,迫使英国政府作出让步,将在汉口、九江的租界交还中国。这是中国人民反帝斗争史和外交史上的一次重大胜利。5月,在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五届一中全会上,李立三同志分别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7月起任中央临时常务委员会委员,八七会议后任中央临时政治局候补委员),开始担任党中央重要领导职务。

  在党的创建和大革命时期,李立三同志逐渐成长为党内著名的工人运动领袖。作为直接参与者、组织者、领导者之一,他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早期工人运动作出了卓越贡献。

  二、历经坎坷,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不懈奋斗

  1927年,面对大革命失败后的严峻形势,李立三同志坚决主张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发动人民群众进行新的斗争。7月20日,他同邓中夏等同志向党中央提议独立发动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军事行动,得到中央同意。27日,他奉命担任周恩来同志为书记的南昌起义领导机构中共前敌委员会的委员,负责治安保卫、工运和群众工作,是起义的决策者和重要领导人之一。起义后,他随部队南下广东,沿途领导开展发动群众、铲奸除霸等工作。10月,他向中央提交《“八一”革命之经过与教训》的报告,在党内较早对南昌起义的经验教训进行系统总结。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着党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始。李立三同志在起义前后付出艰苦努力,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

(来源:网络整理)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每周一评:用法治为“权健事件”画句号

每周一评:用法治为“权健事件”画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