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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秀全:人民警察冲锋在前(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据新华社电 (记者杨帆)在黑龙江省鹤岗市的烈士陵园,苍松翠柏间伫立着一块墓碑,一位甘当“人体盾牌”、用生命诠释人民警察职责与担当的革命烈士长眠在这里。他,就是田秀全。
田秀全1942年出生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1961年参军入伍。在部队时积极进步,3次受到嘉奖、6次被评为“五好战士”。1968年田秀全转业参加公安工作,走上公安岗位后,他一心扑在工作上,19年里只因父亲病危请过一次假。群众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第一时间热情相助,常说:“人民警察就要冲锋在前。”
1988年3月18日,田秀全来到派出所楼上的东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了解一起案件。13时40分许,有工作人员气喘吁吁跑来说:“闹事的人拿着炸药包上来了,要行凶报复办案民警!”田秀全闻讯立即往楼下跑,在一楼楼梯口处将一手抱炸药包、一手持引爆器的暴徒拦住。
情况危急、一触即发。田秀全边说边在前面向外引暴徒。当他们走出办公楼二道门时,田秀全与暴徒展开了搏斗,奋力夺下炸药,但暴徒这时启动了引爆器。
一声巨响,田秀全左臂被炸断,胸部血肉模糊,当场壮烈牺牲。气浪将门外的人推出几米远,楼门被炸飞。其他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保住了,整个办公楼保住了。
田秀全以个人的牺牲换来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书写了一名人民警察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忠诚。1988年4月6日,他被公安部追授为一级英雄模范,4月12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 人民日报 》( 2019年11月27日 12 版)
(责编:李枫、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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