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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蜜瘦遭多项质疑:虚假宣传与涉嫌传销问题最突出
【社交电商网北京2月18日讯】(反传防骗联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拥有一个苗条的身材,是很多人尤其是女人的梦想。减肥,自然成为女性圈子里经久不衰的话题。有人减肥靠运动,有人减肥靠节食,但也有一些人,更加依赖各种特效减肥产品。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一个月不运动至少瘦5斤”的特效产品,算是不小的诱惑。
而这款风靡朋友圈的产品名为“唯蜜瘦”。而销售唯蜜瘦的企业名为湖南旻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通过企查查发现,截止2020年2月13日,湖南旻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律诉讼524条,司法案件193条,法院公告40条,开庭公告117条,裁判文书156条,大部分开庭都是原告,涉及的地区主要为上海、浙江、湖南、北京,也是拼多多、淘宝、京东的所在地。这上百起诉讼中,案由都是专利侵权,包括外观和商标,据了解,湖南旻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于电商销售假的唯蜜瘦产品持零容忍,发现一起起诉一起,这样不仅断掉低价拿货商家的后路,也形成了震慑,把价格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
非特殊用途产品宣传功效被指虚假宣传
2018年5月,芒果都市官微推送了《深扒唯蜜瘦:坑朋友坑熟人,妆字号“紧致粉”,我们不缺你的坑人广告!!!》一文,在朋友圈引起热议。
据了解,在唯蜜瘦紧致粉包装上的信息显示,其委托方为湖南旻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广州迪氏药业有限公司。其使用的生产许可证为“粤妆20160414”。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到,“粤妆20160414”许可项目为“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粉单元(散粉类、块状粉类、浴盐类)”。
无论是紧致粉还是紧致液,都是以“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备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显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将化妆品功能界定为‘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其中并没有“减肥瘦身”这一功能。
但在唯蜜瘦产品附带的一个宣传册中,还作出了承诺:一盒唯蜜瘦至少减重5斤。此外,唯蜜瘦采用的执行标准为“QB/T2872”,此标准为国家发改委2007年发布的“面膜”的行业标准。
无论是唯蜜瘦自己提供的质检报告,还是包装上注明的执行标准,还是唯蜜瘦的备案信息,都可以证明唯蜜瘦根本就是化妆品。但在唯蜜瘦对外的宣传中,从未公开承认过唯蜜瘦是化妆品,一直高调宣传自己的减肥功能。
根据资料显示该产品在2018年5月24日被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和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涉嫌虚假宣传被查封。
湖北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车青云则直斥唯蜜瘦属于智商税产品,是没有作用不知道有没有危害的微商产物,更没有开穴封穴的效果,是单纯的骗钱操作。
而对于唯蜜瘦的副作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甲)的副主任医师付颖瑜曾指出,服用过程中体重下降过快,不利于正常的身体代谢,并有可能会造成体内水分的大量流失,停用后容易出现反弹。
相关人士表示,纯中药,安全无副作用,14天减掉8.8斤,一边减肥一边赚钱,让减肥成为事业等话语已经成为了“唯蜜瘦”代理商朋友圈不可或缺的口号,收款后集体转发收款记录,每天转发已经编辑好的内容,其目的主要是利用需要减肥人的心理来不断的发展代理商。
代理制度被指涉嫌传销
唯蜜瘦代理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特约、三级、二级、一级、总代、董事。从唯蜜瘦内部公布的销售制度可以发现,每个层级拿货的价格不一,而每个下线销售一盒唯蜜瘦,上线都能从中获得利润。
例如:要成为代理要先拿1箱(10盒)货,拿货价418元,并缴纳1500元保证金。新代理都只能从特约或者三级代理做起。三级代理即拿货3箱,拿货价358元,缴纳3000元保证金。
曾有唯蜜瘦的销售团队负责人传授致富之道:发展下线来销售。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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