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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珠美学连载一:虚假宣传渊源已久 被罚11万传承不断!
近日,有网友向清扬君爆料称,使用了真珠美学护肤品后感觉脸部刺痛,吓得连说是能减肥的酵素产品也不敢喝了。
公开资料显示:真珠美学隶属于上海梵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蓉科技),创始人为孙玉婷。
企查查显示:上海梵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法定代表人是孙玉婷。孙玉婷目前控股梵蓉科技和上海魅婉商贸有限公司,曾在2018年5月17日前担任上海百中草本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中草本”)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一、虚假宣传被处罚、旗下品牌引纠纷
在查询中发现,百中草本曾因虚假宣传分别被处罚1万元和10万元。
2016年6月20日,因百中草本从2015年7月起在天猫旗舰店,宣传中“维肌泉携手世界顶级面膜生产商,拥有澳洲护肤 品协会认证的化妆品品牌”、“蚕丝补水面膜”广告宣传中使用“使用美白蚕丝面膜 28 天后,对比现有肤色度,会发现暗沉肌得到明显改善”、“瘦脸面膜”广告宣传中使用“渗透力=普通面膜 50 倍,360°无缝隙完美贴合”、“水润度提升 99.9%,弹润度提升 99.9%, 美白度提升 99.9%”。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18年2月8日,因百中草本从2016年9月起在天猫旗舰店,发布“含多项国际专利成分,使用最顶尖的生物科技配方、探寻最尖端的生物活性成分,研发最顶级高效的奢华产品”字样,以推销蚕丝面膜保湿清洁补水美白呼吸泡泡面膜。事实上,上述产品中仅使用了一种专利,且广告内容中含有“使用最顶尖的生物科技配方”字样;销售面膜时宣传“美白淡斑,补水保湿,收缩毛孔,吸黑焕采”等内容。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2018)京02民终12550号判决书显示:百中草本旗下产品维肌泉因宣传“优质进口蚕丝材质”,导致销售商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与消费者引起纠纷,两审丝芙兰均败诉,最终3倍赔偿消费者59670元。
二、真珠美学涉嫌虚假宣传、传承不断
或许为了给产品增加科技含量,很多微商企业喜欢把产品和“专利”、“进口”等挂钩,并且乐此不疲。
真珠美学宣称梵蓉科技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化妆品企业,始终坚持3P原则(纯真的成分、来源地证明、证实过的配方)。但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发现,上海梵蓉并不具备生产许可,真珠美学的产品中,只有泡泡洗面奶和防晒亮白BB霜这两款产品有进口化妆品备案(原产地为韩国)。其余的产品均是国内企业代工生产。
孙玉婷掌舵的梵蓉科技,不仅没有吸取在百中草本时期因虚假宣传“专利”、“进口品”等内容被处罚、引发诉讼的教训,反而把这一“传统”带给了真珠美学产品。
在真珠美学官网和天猫旗舰店,真珠美学珍珠发酵精华面膜宣传“韩国进口纤薄膜布”、“2大专利原料,法国CODIF专利原料-腊菊,韩国RADIANT专利原料-白薇”,但未注明专利号以及进口证明。此举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本着严谨的态度,清扬君查阅众多真珠美学网络推广网站,发现以上2个专利原料的专利号疑似:FR2868307和10-1127156。
为了进一步查证,清扬君分别登录法国专利局官网和韩国专利局官网。
查询结果显示:“专利号为FR2868307的专利名称翻译成中文的意思是:使用β-内啡肽治疗皱纹。专利说明为:本发明涉及使用内啡肽或一种化合物,使人体能够产生内啡肽,用于制造化妆品或药物,用于治疗与肌肉收缩有关的皱纹。”并非腊菊这一原料。
而在韩国专利局官网上,或是清扬君能力有限,专利号为10-1127156的专利并未查询到。
对于网友提到的真珠美学酵素饮品,清扬君也查询了一番,发现这款声称“能减肥”的真珠美学实际上只是普通食品类产品,并非保健品,更无“瘦身”、“排毒”、“治便秘”、“增强抵抗力”、“调节内分泌失调”、“净化血管”等功效。
但在该产品的宣传中,无论是官网还是代理商都是费尽心思的暗示或直接宣传有“排毒、瘦身”等效果。
根据《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真珠美学对莓蔬发酵饮料的以上虚假宣传,涉嫌违法。
预告:下篇给大家分享真珠美学的微商模式及代理商现状。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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