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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集团、承善集团、十二卡等系列诈骗案宣判首犯获刑7年6个月
“民资资产解冻项目是国家主持的,帮助大家脱贫致富,只要交几十块的会员报名,在‘民资资产解冻’后可以分得几十万元?”实际上这是民资资产解冻类诈骗活动。
6月29日,该起特大诈骗案在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民资资产解冻类诈骗案,该诈骗团伙以“民政部扶贫项目”、“AK537项目”为幌子,组建微信群发布各类虚假消息,打着发放“民族资产解冻”资金名义,前后骗取10万余人300余万元。
2016年至2018年以来,被告人魏金龙、代红亮、赵丽静、蔡红等人曾先后参加“民族资产解冻”类的一些项目,如“十万无息贷”、“健康中国2030”、“世界人民军”、“中华圆梦新时代慈善基金会”、“刘天龙老人187亿民族资产解冻”、“中华民族第九路军”、“十二卡”、“红梅集团”,“承善集团”、“民族扶贫大业”等。
2019年5月份至8月份期间,其上家人员伪造时任某部部长黄某贤、国际梅协工作人员“郭某荣”的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及国家部委文件、公章,以“民政部扶贫项目”、“AK537项目”为幌子,动员魏某龙、代某亮发展会员参加项目,并承诺以“国家扶贫”的名义发放“民族资产解冻”资金。
期间,魏某龙、代某亮受上家人员的指使,拉拢赵某静、蔡某等人,组建微信联络群发布各类虚假消息,宣传每人只需缴纳21元、22元不等的会员费即可获得由民政部、国际梅协等部门发放的120万元、180万元不等的“扶贫项目”资金,共诱骗被害人10万余人次参加“民族资产解冻”项目,涉案资金共计300余万元。
在“AK537”项目中,魏某龙、代某亮为团队长,赵某静、蔡某分别为二人团队中的统计员。2019年7月30至8月5日期间,以魏某龙、代某亮为首的团队长通过微信联络群组织了10万余人参加该项目,每个会员缴纳21元会员费,共收集会员费240余万元。
魏某龙将通过“民政部扶贫”项目诈骗所得资金转入“玉庆孙”账户后,由刘某福、王某彬等人雇佣被告人李某、李某某、陈某允提供身份信息给洗钱团伙办理POS机,同时进行银行卡转账及取现,涉及洗钱资金近40万元。
“AK537”项目诈骗所得资金转入“罗祥英”账户后,被告人张某旺受上家“兵哥”指使,伙同付某伟、刘某卫等人通过POS机刷卡套现等形式进行非法洗钱活动。
苍南县人民法院认为,魏某龙、代某亮、赵某静、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民族资产解冻”项目为幌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张某旺、李某、李某某、陈某允明知系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财物,其中张某旺、李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6月29日,该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7年6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万元到1万元不等,涉案资金均发还相关被害人。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按照法律规定,转发、鼓动、宣传“民族资产解冻”类的相关信息,或者组建相关的社交群组、招募会员、收取费用,均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微信将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案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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