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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研报暗示美年爱康要合并?爱康国宾驳斥报告失实
最近,国信证券的一篇研究报告引来了轩然大波。
11月10日,爱康国宾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针对‘GuosenHealthcare’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国信医药’不实报告的官方声明”,并且已经向国信证券发出律师函。
上证报就此事采访了国信证券。就爱康国宾对国信证券相关研究报告提出质疑等事项,国信证券分析师认为:
(1)有关研究报告并未暗示或明示相关方存在将爱康国宾注入其他上市公司的安排和计划。爱康国宾等的相关方近期存在成为其共同控股股东的可能性,对应研究报告仅讨论了若这一情况发生后相关方存在的解决同业竞争的义务。
(2)针对爱康国宾认为国信证券未与其联系确认注入计划等问题,国信证券分析师认为:该研报核心关注点在于讨论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并未判断爱康国宾未来会否注入。
(3)江维娜女士自2018年5月因个人原因离职国信证券后,再无直接或间接参与过任何国信证券研报的撰写和发布工作。江维娜女士入职其他机构期间从未有与国信证券相关人员超出公告内容的任何私下交流。
爱康国宾否认合并
据了解,事件的起因源自11月6日国信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小组发布的研报,名为《美年健康:大跌事出有因,探寻阿里战略(重大事件快评)》。分析师在研报中称,“近期美年健康的剧烈回调我们估计与关键股东的减持有密切关系。根据我们的分析,我们猜测潜在原因可能在于阿里系规避成为控股股东并被迫启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和注入爱康国宾的过程。”
可是,11月10日爱康国宾特别声明:国信证券分析师在撰写报告过程中,从未向爱康国宾求证或进行咨询,且爱康国宾与美年健康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并或重组意向,该等误导性陈述会对爱康国宾的正常运营造成不良影响。
爱康国宾更向国信证券发出律师函,律师函不仅要求国信证券消除对爱康国宾的不良影响,还要求国信证券调查该报告是否合规。
在律师函中,爱康国宾委托的律师称:
“爱康国宾认为,其与美年健康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并或重组意向,该等误导性陈述会对爱康国宾的正常运营造成不良影响。证券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第3款规定,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第9条规定,署名的证券分析师应当对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第7条规定,证券分析师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自觉使用合法合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国家保密信息、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编造并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证券分析师引用信息和数据来源时,应对引用信息和数据来源进行核实,审慎使用。本所律师认为,恒洞金(消息,国信医药前述报告已构成误导性陈述,且其暗指的有关爱康国宾注入美年健康的潜在意向、安排或计划根本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若前述报告确为贵公司分析师作出并发布,则贵公司相关分析师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及相关的监管规定。”
美年健康董秘被质疑影响研报独立性
爱康国宾的声明中还提及到了关键人物——美年健康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江维娜。
证券业协会信息显示,江维娜2015-2018年期间在国信证券就职,2018年底跳槽到国元证券。
根据美年健康的公告,美年健康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聘任江维娜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在律师函中,爱康国宾主张,请求国信证券确认江维娜与国信证券的雇佣历史是否会对国信证券有关美年健康的研究分析报告的独立客观性构成影响,以及江维娜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国信医药报告的撰写工作;或江维娜是否示意或暗示该等证券分析师撰写以上报告,以及江维娜是否违反《证券法》以及相关法规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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