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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军大(厦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因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遭罚没69万多元

2020-12-29 16:01皮盼资讯网编辑:admin人气:


  

  
 

  近日,中新观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注意到,三九军大(厦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九军大公司)因“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1)项行为”遭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款总计人民币698414元。

  
 

  三九军大公司因涉嫌传销遭罚69万元

  
 

  行政处罚内容具体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第1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不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考虑你具有多项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决定对你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98414元;2、罚款500000元, 罚没款总计人民币698414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三九军大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0日,实缴资本为100万元,该公司黄志强担任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最大股东是福建三九军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5%,卓康(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5%。

  
 

  那么,三九军大公司为何会因“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1)项行为”而遭处罚呢?中新观察注意到,今年5月,据多家反传自媒体发布一则题为《三九军大搭伙指南针商品汇,应价零批的坑得填多少韭菜?》一文传播较为广泛。

  
 

  

  
 

  该文中提到,有消费者举报三九军大公司和贵州指南针商品交易中心,采用应价零批模式进行合作,采用5级代理模式:经销商,县级代理,市级代理,省级代理,全国总代。其中贵州遵义指南针商品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在贵州省批设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名单中。

  
 

  那么,什么是应价零批模式呢?“应价零批”是指挂牌企业选择一种商品现货,在电子盘上以不变的挂牌价格P销售,经营会员响应挂牌价格P在电子盘上入金买进、摘牌出金卖出的方式进行交易,挂牌企业对经营会员以“买多少配多少”的原则进行奖励,T+5交易,收益一部分可提现,另一部分则转换成积分用于商品消费。比如,一种商品的市场零售价是10元,特价(批发价)是2元,按零售价买10手的商品,配售1手按批发价计价的商品,合计11手付出成本为10元×10件+2元×1件=102元,本周一买后下周一可以110元价格卖出,赚8元。

  
 

  “简而言之,就是客户按市场零售价买平台上的商品,获得配售资格,然后根据游戏规则获取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相关人士透露。

  
 

  “当交易场所人士为交易模式苦恼时,应价零批的出现使得行业氛围活跃起来,各种会议的召开让人忆起大宗商品行业往日的风采。但经过一年多实践,大量的负面舆情说明应价零批存在问题,最近又出现众多投资者维权事件,可以说应价零批已穷途末路。”一位交易场所资深人士如是说。

  
 

  “应价零批”模式是否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目前应价零批交易模式仍异常火爆,大有星火燎原之势。而有应价零批模式鼻祖之称的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冠名“全球”的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可谓是这一网红交易模式的代表。”据相关人士透露:“但如今应价零批已演变成金融传销,其平台已异化为一个大大的韭菜园,如同前两年上演的邮币卡、原油交易。需要提出的是,一些软件公司、第三方支付,明知山有虎,恒洞金(消息,偏为涉嫌传销、不法集资平台制作工具,尽管它们制造的工具还不时出毛病。”

  
 

  那么,如何辨别采用“应价零批”平台涉嫌传销呢?对此,相关律师回复如下:

  
 

  一、是否涉嫌骗取财物?

  
 

  “骗取财物”作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核心要素之一,是判断传销活动是否构成此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应价零批模式的组织者、领导者是否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不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至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遭骗,则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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