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明星娱乐
从电影大国迈向电影强国 我们的底气来自改革创新
2019年国庆档,三部国产大片《中国机长》《攀登者》《我和我的祖国》将国庆档电影票房推向新高。图为上海一家影院国庆电影海报吸引观众驻足观看。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热点观察】
过去二十年,中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电影市场,电影银幕数位居世界第一,电影产量稳居世界前列。同时,影片质量不断提升,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作品集中涌现。这些成绩,勾勒出中国电影腾飞的轨迹,而背后是中国电影市场和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以及我们追求电影产业管理和电影市场治理现代化的不懈努力——
新世纪初,中国电影市场化改革开启。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中国电影在改革中不断前行,走出了一条产业革新之路。改革,不仅为电影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更不断激发出创作者的热情,为中国电影破浪前行提供持续动力。
产业升级带动创作模式转型
20世纪90年代以前,全国电影制片厂主要有北影、长影、上影、八一、西影、潇湘、珠江、峨眉等十几家,都是国有电影企业。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电影制片厂发展遇到困境。市场化改革呼之欲出,开始出现以市场为导向、以观众为中心的电影改革机制。当年曾担任北京电影制片厂副科长的博纳影业总裁于冬,就是因为“那时候电影厂生产很艰难,基本上没什么片子发,也没活干”,而毅然下海创业。
2000年后,关于电影市场化改革的政府文件一个接着一个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组建电影集团和进行股份制改革;《关于进一步推进组建电影集团的原则意见》,推进“集团化、股份制”改革进程;《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把中影集团、长影集团作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到2008年,以国内电影龙头企业中影为代表的6家电影制片厂完成了体制改革,变更为电影集团或制片有限公司,全面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中国电影产业基本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全面转型。
产业转型带动了创作转型,电影人创作时优先考虑的不再是“什么可以拍”,而是“观众想看什么样的电影”。2002年开启“院线制”改革——不同的影院,跨区域组建放开的体系。这一改革实现了电影从区域分包到全国发行的转移。30条电影院线正式投入运营,其中11条为跨省院线,改变了之前以行政区域为主的供片模式,这是中国电影放映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
院线改革没多久,网络放映平台又迅速崛起,打开各大视频网站,可随时观看到刚从院线下映的热门影片。对于一些在院线遇冷的小成本电影和文艺片来说,网络平台甚至成为主要放映阵地。少了放映的后顾之忧,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创作者的热情,一批被称作“网生代”的青年导演陆续走上电影舞台。同时,2015年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全面进军影视行业,开始了“互联网+影视”的产业升级。以阿里影业为例,其相继投资出品或发行了《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红海行动》等优秀影片。互联网的加入使电影产业在短短几年内以迅猛之势实现了产业升级,为电影创作提供了广阔空间。除了带来放映的便利,互联网也给电影提供了一个非常透明和自由的平台,在普通作者和电影制作方之间打开了一个切面,让真正的优质IP可以畅通无阻地为市场所发现。
进口片越来越丰富,倒逼国产片提升质量
1994年,首部分账大片《亡命天涯》在全国六个城市上映,此后每年都有10部分账大片走进中国院线。1998年《泰坦尼克号》在中国引发观影热潮,拿下了3.6亿元的高票房。1999年11月,中美完成了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协议规定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引进的分账片由10部增加到20部。
海外进口片的进入,一方面冲击了中国电影市场,另一方面刺激了国产电影的创作。在此背景下,国家广电总局2002年出台了《电影管理条例》等政策,放宽电影创作的准入门槛,民营企业有了独立拍摄资格,电影产量大幅增加。同时,放映方面也进行政策调整。《电影管理条例》规定国产电影的放映时间不得低于年度总放映时间的三分之二。在政策的刺激下,国产商业大片应运而生。2002年张艺谋的《英雄》让国产电影进入“大片时代”。短短几年,中国大片呈爆发式增长,《十面埋伏》《无极》《夜宴》《满城尽带黄金甲》《集结号》等一批商业大片集中涌现。到2006年左右,电影院终于不再像以前那样冷清,出现排队买票的现象。
上一篇:“融梗”该成拒看电影的理由吗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