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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国内十个以区块链为名义进行诈骗的项目
【直报网北京7月12日讯】(今日头条)如果要说现在全球的科技圈里,最火的概念有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和区块链,但自从比特币8年涨了1000万倍这一新闻进入了大家的视野之后,区块链(比特币也是她的一个应用)这一概念就已经不单纯是科技上的事了,变成了整个社会的事了,现在无论是大妈,还是学生、白领、甚至是一些银行高管、金融圈大佬都相继掉入“币圈”。但这些所谓的“币圈”大佬,他们只是披着区块链这件华丽的外衣,干的却是“传销”的勾当!
传销币就是利用区块链概念进行传销事实的统称为传销币,那么到底是什么情况才是传销呢?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目前出现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 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就是一种新型骗局。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传销币只是一种媒介,股权、绩效等都能充当传销媒介):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那么我们看看史上利用传销币进行传销涉案金额最大的十起传销币事件(本文转载2017年区块链网(QKLW)年初公布的数据,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也有巨大涉案金额的传销币暴光,本文未收录,在此特别说明!)
转载新浪财经(SINA)和区块链网(QKLW)打假频道公布的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十大传销币名单:
1、GSM聚宝金融币
聚宝金融集团(英文简称:GSM)在2015年4月横空出世,自称注册于巴拿马、总部设在芝加哥,海外注册资本高达10亿美元的大型外汇投资企业,并且获得了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的金融服务牌照。
其承诺的回报率极其高,仅以最低投资额2000美元为例,投资者在18个月内,可以获得每个月8%的回报,发展下线可以获得另外8%的提成,每月再获得至少5%的交易利率回报,而等级越高,回报率也会越高。如果投资额为第三等级的10000美元,在18个月后,其回报率达到了600%。
但仅仅在一年后,“聚宝金融”人间蒸发,其涉及的金额达到400亿元。
2、中天币
2017年2月,刘元君伙同李俊易、丁海波、李祥华等10人,在互联网上开辟网站,组织团队通过线上、线下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方式发展会员,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开展传销活动。
经营方式主要有4种:一是以“慈善”“互助”“精准扶贫”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从事传销活动;
二是以要求会员购买激活码、中天币为主要获利手段,参与会员通过本金返息及获得推荐奖励获利;
三是所谓的“官方网站”公司注册地及网站主服务器均在境外,并经常更换网址,一般很难追踪定位;
四是伪造公司信息,主打养生食品概念产品,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利用多种渠道,急速扩张会员数量。
截止2017年7月,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涉及群众18万人,涉案金额82.7亿元。
3、万福币
这也是一起传销团队多次作案的事件。
2014年,美籍华人刘某创办美国未来城,总部设在美国洛杉矶。该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虚拟数字货币为名,专门针对华人进行传销诈骗活动。
2014年4月,刘某、裴某、闫某等三人以销售虚拟数字货币“网络黄金”为名进行网络传销活动,在中国大陆发展会员几十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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