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之蓝空气净化加盟让我难以合作
时间:2019-10-11 18:5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徐州绿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7-5地块)商务办公楼1号楼1-1909,而非徐州市绿地商务中心蓝海A座19层,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黄晓磊,经营范围为: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室内环境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水污染治理;废气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程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徐州绿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21787923号第40类空气净化服务商标为“LVZHILAN”而非“绿之蓝”。3、通过商务部核查,徐州绿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绿之蓝”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2018年8月,我通过百度了解到绿之蓝空气净化项目,9月27日就去了位于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A座19层的徐州绿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考察。业务员姜梦(手机:18361533783[畅通])介绍他们公司的总部在美国,他们的产品一次治理,终生达标不反弹。在她的宣传下,我购买了一套19800元的除甲醛仪器和药剂。9月27日我们在江苏省徐州市正式签订绿之蓝空气净化经销合同书,合作区域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销级别为县级经销商。产品是我开车去拉的,有六个纸箱,当时有一个产品缺货,给我发的德邦物流。
总之,绿之蓝检测仪器不准确,治理药剂没合格证明,我怕会对客户家庭造成二次污染。我联系过公司让他们退钱,我把货物发过去,他们说不退货。据我能联系上的代理商都是一样的情况,有浙江的、南京的、山西的等等,希望中诉网(官方网址:)能帮我追回19800元加盟费,我愿意拿出百分之二十作为佣金,感谢!本人恳请徐州的有关部门能对此进行调查。
我把绿之蓝的产品拉回家,后来发现产品药剂没有生产地址和生产许可,并且公司也没有开正式发票。所我用绿之蓝的产品对自己的房间进行检测,第一次检测0.19,过了一段时间又检测0.05,检测了很多次,差距非常大。国家标准是0.1毫克每立方米,上下差距太大,根本没法用。
然后我加了一个绿之蓝代理商群,他们都说药水没有效果,甲醛还是超标。有个代理商说他们做了两家,治理完七天复检时都超标了,然后总部派来两个师傅去治理,结果还是超标,然后他们在仪器上做手脚被客户发现了,到现在也没给治理费。国家规定除甲醛的不能有检测业务,他们却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而且焦点访谈也曝光过这个行业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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