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政策解读)(2)
时间:2019-10-29 09:3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改革后,原来与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相关联的其他电源电价政策要怎么衔接?根据《指导意见》,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在当地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按程序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核电、燃气发电、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形成机制等,参考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的,改为参考基准价。 改革强调凡是能放给市场的坚决放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最大程度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如何保障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 “此次改革强调平稳有序、分步实施,逐步扩大价格形成机制弹性,防范简单放开引发价格大幅波动,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各地煤电发展情况差异较大,为体现合理性及公平性,《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燃煤机组参与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的价格,以补偿燃煤发电合理成本,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于燃煤机组利用小时严重偏低的省份,可建立容量补偿机制,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 另一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国家制定的市场规则和运营规则开展市场建设和电力交易,对用户和发电企业准入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在交易组织、价格形成等过程中,不得进行不当干预。要及时查处电力市场中市场主体价格串通、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以及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 人民日报 》( 2019年10月29日 02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