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双十一”数据单看中国消费市场新活力(2)
时间:2019-11-16 11:3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在网上销售成交额不断攀升的背后,也要注意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在《电子商务法》出台后,相关规范不断完善,但在部分电商平台上,价格“先涨后跌”的套路犹在,以次充好、傍名牌的不良现象犹在,令消费者算不明白帐的数字游戏犹在。 张新红认为,“双十一”成交额对于分析国民消费趋势可以起到解剖麻雀、一叶知秋的效果,但并不能作为分析国民消费能力的唯一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教授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统计数据来说,在商家营销手段的强刺激下,“双十一”这天消费者购物容易缺乏理性,部分消费者有“透支性”消费行为,这天之后,大量退货纷至而来,商家公布的消费数据要打一定的折扣。另一方面,电商平台成交额的增长更多反映的是消费者消费场景由线下到线上的转变,消费习惯的改变也不能作为国民消费能力的唯一参考。 武长海提醒到,“双十一”购物狂欢背后,不乏电商平台之间的恶性竞争,挤压供货商的利润甚至低于成本,导致低价竞销,甚至会产生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何培养消费者理性的消费观念、商家如何用更真诚的营销方式来提高消费者的满意程度还是一份未完成的答卷。 近年来,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在尽享中国消费升级带来营收红利的同时,更应秉持诚信经营理念,着力在供给侧改革、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上下足功夫,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