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2)
时间:2019-11-25 13:5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申长雨:《意见》立足现实发展需要,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体系等方面着手,对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具有时代特点的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 一是着眼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意见》从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四个方面提出28条重点措施。包括针对侵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提出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加快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额的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滞后的问题,提出研究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保护。 二是着眼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意见》从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三个方面提出13条重点措施,包括:针对部分案件办理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提出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针对社会各界呼吁更加经济便捷维权渠道的诉求,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针对专业技术支撑不够的问题,提出加强科技研发,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三是着眼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意见》从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四个方面提出15条重点措施。包括针对电商平台等网站侵权假冒行为易发多发的问题,提出推动电商平台建立有效运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制度,指导各类网站规范管理,提高侵权投诉处理效率等;针对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亟待加强的需求,提出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快速协同保护。 四是着眼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意见》从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四个方面提出16条重点措施。包括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作用,支持共建国家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海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构建海外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 《意见》强调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记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如何推动和保障《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申长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意见》的传达学习、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和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一是做好《意见》的宣传解读。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文件内容等进行系统解读,依托媒体做好《意见》宣传,进一步提升各方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为相关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制定好落实《意见》的推进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意见》提出的节点目标,结合各自职能和分工安排,牵头制订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要点,把《意见》的“设计图”变成“施工图”“责任书”“动员令”,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三是完善落实《意见》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与各部门各地区的工作推进与衔接机制,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推进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任务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工作进展情况及重大事项,也将按程序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