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带货,监管要跟上(2)
时间:2019-11-28 14:3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曙光认为,监管部门要多措并举,要求平台建立“网红带货”的资格审查机制及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网红带货”黑名单,并严厉打击从事“数据造假”的主体。 “平台自身也要下大力气,严把质量关。比如对网红售出的商品应全程溯源;对于合作的网红与商家,要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提高准入门槛。”淡焦成说。 11月14日,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在谈及“直播带货”时说,“任何业态模式的运行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必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一道,推动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发展。” 而一些作为市场主体的电商平台,也已开始“查漏补缺”。比如,快手平台对于售卖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对于违规的商家和账号,实施商品下架、快手小店功能限制、账号封禁、保证金扣除等多种处罚。淘宝直播要求主播更专业,引导他们花更多的时间用于挑选、试用商品,保证消费者购物体验。 《 人民日报 》( 2019年11月27日 11 版) (责编:李枫、岳弘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