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件:一要“干活”二要“干净” 记葫芦岛中院执行实施合议庭法官罗东华_百姓八卦
时间:2019-11-30 11:5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罗东华, 1962年7月14日生, 1980年参加工作,大学文化,1998年9月转业到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从一名部队转业干部再到法官,职业的变化让人在心理上产生巨大的冲击。但是,罗东华始终就认一个理儿,不论干什么,做什么,在什么样的岗位上,首先是踏踏实实干好工作。从踏入法院大门的那一天开始,罗东华就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审判工作之中。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国强 韩宇 尽管已经50多岁了,但罗东华仍积极参加各项组织活动,在执行工作中勤政,埋头苦干,不怕吃苦,及时审、执结所承办的案件,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他结合执行工作,办理案件,真正做到了一要“干活”,二要“干净”,展现了一名法官的良好形象。 军人,向来就有敢担当,不言苦的性格。1998年9月转业到法院工作,二十年过去了,辽宁省葫芦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合议庭法官罗东华的这种性格依然没有改。工作上积极要求进步,处处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着一种良好的精神面貌。在2018年工作中,罗东华共收案58件,执行案件收案57件,民事一审案件1件。其中执行案件结案50件,民事一审案件审结1件。执结率达88%,罗东华全年收、执结案数量位居全院第一。 在执行葫芦岛某银行绥中支行与葫芦岛某果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抵债后也不能抵偿所欠的债务,造成被执行人单位的79名职工被拖欠工资和欠缴的养老保险金不能清偿。如果在执行中不能处理好79名职工民生问题,极有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罗东华为解决好此案所涉及的众多职工的民生问题,与双方当事人和职工代表经过10多次的协商沟通,想方设法解决所遇到的问题,最后将涉及79名职工的拖欠工资款、欠缴的养老保险金如数发放给职工手里。此案的圆满解决,罗东华获得了市中院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赞扬。 罗东华在办案的过程中,始终秉承公正之心,尽职尽责地办好每一件案件,使自己承办的每一件案件都做到了公平、公正,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妥善解决执行工作中涉及民生的问题。罗东华所承办的葫芦岛某商业银行马仗房支行与张某借款合同执行一案中,在清退腾房时因被执行人存在无房居住需要租住房屋发生生活困难,罗东华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为被执行人垫付了一年的房屋租金,帮助被执行人解决了生活困难,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好评。 罗东华坚信,对于法官这一职业,只要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始终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就一定能把审判工作做好,让当事人满意。这么多年来,罗东华自觉认真按照党员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严于律己注意小节,不该参加的活动绝不参加;积极参加各项警示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述职述廉”制度,融易快讯,加强自身的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要求亲属,办案不受亲情干扰和左右。他还不断自我更新业务知识、与时俱进。结合自己的本职业务进行学习。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更新观念,时刻要求自己讲纪律、讲团结。 罗东华始终以公正审判促司法和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做到实体公正,在审判过程中做到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做到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重要保护。在审判过程中,切实的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坚决杜绝侵害当事人程序性权利的情况发生。罗东华认为,对待每一件案件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的审判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判效果,立足于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真正做到 “案结事了”, 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又降低了解决纠纷的司法成本,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以实现司法和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