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美国上市 拜师马云回中国再次“圈钱”(2)
时间:2019-11-30 20:0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我国《禁止传销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传销的构成条件,第一:有组织有层级的发展人员,组成网络(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次发展下线;第二:以本人和直接、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或业绩给予报酬。传销的危害所有人都懂,而云集是不是传销,我想明眼人也能看的出来,这样企业是否是改个名字,缴纳罚款就能继续无法无天了?这种没有实际物质价值,但靠拉人头来发展在的企业,你认为还有必要继续存在吗? (原标题:曾被定性为传销,如今美国上市,拜师马云回中国再次“圈钱”)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