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它坑破产,七类传销“大名单”曝光!(4)
时间:2019-12-05 21:5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那么,涉嫌传销如何担责?我们国家法律法规如何规定?涉嫌境外执法和监管又有何困难呢?法律专家岳屾山表示,像这种以销售果汁为名,其实是拉人头挣钱的基本就是一种传销行为。传销并不是真正需要销售产品,而是根据拉人头,根据层级确认收入。情节严重就会触犯刑法。在我国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这种方式,并按照一定的层级直接或者间接发展成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发钱的依据,引诱或胁迫参与者参加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行为,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受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要注意的是,我们国家针对传销的处罚是针对领导者和组织者,在传销中承担策划、发起、宣传、培训等的人员,或者对扩大组织有直接间接作用的人员。一般来说传销参与人员在30人以上,而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就可以对其组织者追究刑事责任了。现在有些传销是从境外传进来的,我们要看他是否在境内实施了传销活动,如果有则将追究责任,如果指挥的人在境外,还将联合国际刑警一起展开调查追责。 设失信“黑名单”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此外,专家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只要这些境外企业网络营销活动延伸到中国领土上,就要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下一步要尽快将这些境外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俊海: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消费者)可以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去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及时把这失信的企业、失信的个人纳入黑名单,要把他们的名字上传到这种信用公示系统里边去,让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原标题:多人被它坑破产,七类传销“大名单”曝光!)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