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瘦”减肥产品夸大宣传 代理模式涉嫌传销(3)
时间:2019-12-07 11:3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而在市场制度涉嫌传销以及产品功能虚假宣传的问题上,“我们现在只存在二级代理,省级代理以及市级代理,我们公司只发展二级下线,而且都是通过口碑传播的方式发展,不存在违规营销以及涉嫌传销的问题。”卡瘦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现在所销售的产品均为保健品,不涉及到药品的问题,并没有肆意宣传疗效功效,并没有涉嫌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节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这一规定的核心是食品广告不得宣传或者暗示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食品广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相关律师则表示,消费者的投诉行为是合理的。首先,商家在各大媒体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大面积宣传,还有明星为之代言,大大提升了产品的知名度,消费者对这款产品关注度较高。另外,该产品还一直号称有减肥减脂,消费者不具备专业判断能力,很多人冲着可以减肥就去购买这款产品,但是效果很难判断,并且这类产品价格偏高。因此,类似行为应该受到相应整治和处罚。 (原标题:卡瘦公司:减肥产品夸大宣传 代理模式遭质疑)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