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这24批次食品不合格!(2)
时间:2019-12-07 17: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二十二、南宁市水街市场一楼蔬菜行D3033号摊(经营者:蒋瑞宜)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十三、昆明市官渡区通渔海鲜经营部销售的冬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十四、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来自安徽润沃现代有限公司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青海、新疆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北京、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青海、新疆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天津、河北、福建、广西、云南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上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这24批次食品不合格!)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