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三草”虚假宣传,销售模式疑似传销(2)
时间:2019-12-08 08: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传销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拉人头模式,即按下线以及下线的下线发展的数量以人头计算报酬;第二种是入会费模式,即交纳一定额度的入会费或者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后获得发展下线资格,按下线会费或商品销售情况进行提成;第三种是团队计酬模式,即靠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作为上线的计酬依据。 “按照司法解释,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也就是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但仍是传销行为,工商部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原标题:湖南“金三草”虚假宣传,销售模式疑似传销)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