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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赚30万没问题?怎么越听越玄乎(2)

除了会员制度,门店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还可以加入新商超市,成为超市的股东。“交一万元就成为我们的股东了,三区所有门店和线上平台的业绩的百分之五是股东的提成,一万元是最低入股,我也是新商超市的股东。”

那么,新商超市究竟是如何分配利益的呢?股东和会员们如何产生收益,又能产生多少收益呢?

记者在该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中看到:“这是一个‘全民创业平台’的平台”、“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以一户家庭年常规支出3万计算,分享10户家庭就可把一年花出去的3万元赚回来”、“分享绑定消费,裂变越多,收益越多”等字样。

其中还有一个计算公式:3万元×10户=30万元,30万元×10%=3万元。10户家庭再裂变:二次收益10户×10户×3万×10%=30万元。

这样的一种收益,的确让人很是心动。

随后,记者拨打微信公众号上的招商电话,联系到该公司的一名招商负责人金女士。金女士告诉记者,要成为新商超市的股东,可以投资1万元,然后你就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微商城,这1万元分4个月打回到你微商城的账户中,每个月2500元,这个账户不能提现,但可以在微商城消费。“这个1万元,你很快就可以买东西买回去的,所以没风险。”

金女士说,目前椒江有3家新商超市,黄岩2家,路桥2家,每家店40个股东,接下来,还会向全国招商,下个月就要到义乌去招商。“如果你投资的是一家超市,那么到了年终,这个区域的所有新商超市营业额的5%会拿出来分红给所有股东。如果你投资到我们公司,那么就是按照全国新商超市营业额的5%来分红。”

而关于投资额是否限额1万元?金女士表示,并没有限额,可根据投资人的意愿,到时分红也会根据股份的多少来按比分红。

律师:与消费返现无太大区别,有非法集资嫌疑

那么,新商超市的经营模式究竟有没有问题呢?记者采访到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卢俊。

卢俊说,市场有风险,没有任何一家经营主体可以绝对的保证“无风险”、“零风险”。就此事而言,在假定“新商超市”现无任何违规、违法的前提下,客户所投入的1万元本金,也可能会因为市场风险、超市经营问题等原因而导致亏损,如果“新商超市”发生亏损,那么其所承诺的日返30元(王先生所称)或者月返2500元/4个月(招商金女士所称)全额返还/消费的保障就无从谈起了。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新商超市”的模式本质,与以往的“消费返现”所宣传的模式,并无太大区别。

简单地讲,在消费返现中客户“消费”了1万元,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分批次的全额返还消费本金,并且客户还可以通过“分享消费”的模式获得多层级的佣金返利,以达到所谓的“全额返现”、“高额返利”。“新商超市”所宣称的模式也具备了这两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全额返现,以一万元为例,4个月返还,月返2500元,不可提现,但可消费;第二个特征是高额返利,二层返利,个返10%或5%,按不同商品而定。

虽然从现有情况来看,无法确定“新商超市”有何违法之处,但该模式存在相应风险却显而易见。

具体来看,客户入股款的“全额返现/消费”是否能够实现的风险。超市作为薄利多销的典型商业模式,要在4个月短的时间对“投资款”进行全额返现/消费而不亏损,是不大容易实现的,因为没有超高利润率的基础来支撑。

双方的法律关系问题。如果客户基于投资与“新商超市”发生合伙关系的话,则之后如果“新商超市”发生亏损,客户作为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客户因投资“新商超市”,成为其股东(公司制)的话,那么客户有无载入股东名册,有无办理股权登记?如没有办理,则客户成了隐名股东,无权益保障可言。

高额返利的来源风险。超市作为薄利多销的商业典型,在“新商超市所卖的东西,价格要比其他一些超市便宜”的情况下,“新商超市”在扣除10%/5%的返利以及相应运营成本和客户投资的全额返现之后,是否尚有利润,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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