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盼资讯网移动版

皮盼资讯网 > 国内新闻 >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3)

(一)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把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切实用起来,是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重要途径,也是依法治港治澳的题中应有之义。宪法和基本法明文规定属于中央的权力主要包括:1.特别行政区的创制权。包括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特别行政区,并规定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基本制度。2.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组织权。比如,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具有任免权,而且是实质性的。要完善中央对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选拔、任命、监督、罢免等相关制度和程序。3.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修改、解释权。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文已经进行了5次解释。基本法解释权的行使不应取决于某些人的主观好恶,而应根据实际需要决定,该解释就解释。4.对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的监督权。重点是监督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和政权机关的活动是否违背宪法和基本法、违背“一国两制”。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行使备案审查权,批准或备案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对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和免职进行备案。5.向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发出指令权。中央可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对行政长官发出指令。6.外交事务权。中央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7.防务权。中央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8.决定在特别行政区实施全国性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作出增减。9.宣布特别行政区进入战争或紧急状态。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宣布战争状态或依法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10.中央还可根据需要向特别行政区作出新的授权。上述权力的行使都需要加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维护国家安全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核心要求,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在特别行政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执行机制,天经地义,也有其实际需要。目前,澳门已经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建立了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主动在立法会选举法中增加“防独”条款,下一步还将制订和修改相关配套立法。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也未设立相应执行机构,这也是近几年来“港独”等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活动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已成为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面前的突出问题和紧迫任务。

(三)健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既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也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既要对特别行政区负责,也要对中央负责。这种“双首长”和“双负责”的定位,决定了行政长官在“一国两制”下特别行政区的治理中具有重要地位,承担统领责任。一方面,要完善行政长官对中央负责的制度安排,包括完善中央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对行政长官发出指令的制度,完善行政长官向中央述职制度、向中央报告特别行政区有关重大事项的制度等;另一方面,要在特别行政区落实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确保行政长官代表整个特别行政区对中央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完善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新时代国家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也是香港、澳门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毋庸讳言,香港的经济社会发展已遇到一些困境,房屋土地供应短缺,贫富差距悬殊,社会阶层流动性减弱,特别是不少青年人在住房和学业、就业、创业等方面面临较大困难和压力。澳门博彩业“一业独大”,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知易行难。囿于地域、经济结构和体量、市场空间等条件,港澳仅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这些影响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这需要港澳各界人士与时俱进,转变观念,调整心态,破除“内地化”“边缘化”等迷思,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借助内地广阔的市场、强劲的发展态势,为自身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动力,借力破解经济民生难题。中央将进一步完善支持香港、澳门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制度机制创新,率先实现要素便捷流动;注重发挥香港、澳门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独特作用;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政策措施;健全香港、澳门与内地在各领域深入开展交流合作的各种机制。在保持“一国两制”和港澳原有制度特色不变的前提下促进港澳与内地协同发展,必将使港澳居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