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店开交“人头费”被指传销 野蛮扩张风险暗生(2)
时间:2019-12-19 18:3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根据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指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属于传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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