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蒜庄园被指曾“挂靠”康美来开展直销业务(2)
时间:2019-12-19 20:3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3日-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陆续下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7号文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8号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9号文件)三份文件,要规范直销经营活动,8号文件更是专门就直销企业挂靠进行严查。三个文件表明了政府不仅在源头上给直销企业立规矩,更对挂靠公司实施严厉的打击行动。 而在当前,由于权健事件引起的行业风波,引发了从国家到地方对直销企业违规行为一次大检查,从开启的“百日行动”到昨日“两部委约谈全国91家直销企业”,明确提出要认清直销行业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确保企业经营活动不触碰法律底线。而康美来的挂靠事件也势必会得到有关部门的注意。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