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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念好乡村治理“三治经”(2)

  在浙江农村,“法”字随处可见。在余村,法治宣传户外大屏幕时常播放着普法节目;在桐乡市屠甸镇荣星村,村道两旁、村中长廊等地,随处可见“酒后驾车违法纪,邪教赌博要严打”之类的法治标语。

  建设法治乡村,浙江多地着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推动村民树立起法治意识。司法、公安、城管、综治各线还与村委紧密配合,坚持依法办事,村里逐渐形成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氛围。

  “自家地上想种啥就种啥,不违法”,这是前些年余村一些村民的想法,村民砍竹毁林、改种白茶的事件时有发生。实际上,私自毁林种茶会带来严重的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等问题,法律明令禁止。以前,村干部苦口婆心地讲,作用不大。现在,驻村法官李芳从专业的角度讲解:这具体违反了刑法、森林法哪些条款,以前有哪些类似的判例,很多村民都听了进去。

  驻村法官帮助村民用法解决了一件件土地纠纷、旅游纠纷、劳动争议,越来越多的村民相信“法”的力量,村民们的法治意识大大增强。

  在象山,“村民说事”成为乡村法治的实践平台,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信访转向信法”。

  涂茨镇推行信访说事会制度,邀请代表委员、老党员老干部、乡贤、公安、法律人士等组成“和事顾问团”,依法评判上访人的诉求是否合理,共同解决问题。陈姓两兄弟因宅基地纠纷持续吵闹上访6年多,镇政府协调处理10多次不成,最终通过召开信访说事会,“和事顾问团”摆事实、讲道理、查凭证,两家人终于签订和解书,终止了信访行为。通过推行信访说事会,象山一批初信初访得以有效办结,一些信访积案也得以顺利化解,去年全县农村信访量下降了28%。

  更多创新的法治力量在桐乡市农村涌现。前不久,在屠甸镇汇丰村的一农户小院里,一张小桌、几条板凳,一个“板凳法庭”开庭了。屠甸镇司法所副所长沈俊杰、派出所警官徐锡光、专职律师俞国锋、资深调解员姚慧敏、村干部王建发等组成了“评审团”,就村里一户农家乐老板与房东租金涨价纠纷开展评判。前期双方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所幸此次“板凳法庭”开庭,公安民警、专职律师、人民调解员分别从各自职能角度给出了处理建议。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友好地化解了纠纷。

  “别看‘板凳法庭’简陋,但发挥的作用着实不小。它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农民家门口,村民很欢迎。”沈俊杰说。

  为将法治推向基层,除了“板凳法庭”,桐乡市还创新性地推出了“法治驿站”“法律诊所”等接地气的服务组织,设立了镇、村法律服务团,每个村社都配备了法律顾问。他们除普法宣讲推动全民守法外,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为村集体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进行“法律体检”,成为依法治村的重要力量。

  以德润村,文明乡风夯实道德底蕴

  “哇!这里负氧离子有4万多个!”

  “赶紧深呼吸!”

  在余村文化礼堂前,一群群游客围着显示负氧离子量的电子监测屏纷纷赞叹。

  村委会主任俞小平告诉记者,好生态是立村之本,余村空气好跟推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双禁”密不可分。

  过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余村是怎么做到说禁就禁的?俞小平介绍:村委提前介入,发放倡议书;设立“双禁”警示牌、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提出“用锣鼓代爆竹,用鲜花换纸钱”等替代方案;给12户“双禁”模范带头户表彰;让舞龙队、腰鼓队、锣鼓队巡村增加年味;之后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将“双禁”写入村规……

  因为移风易俗措施得力,从今年元旦起,余村再也没听到烟花爆竹声响。

  建设文明新风的不独余村。象山县大力实施新乡村道德提升行动,对乡风文明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以往,“人情债”一直是象山农民沉重的负担。普通婚宴办四场,每场席开五六十桌,一桌动辄三五千元,红包2000元起档……近年来,象山全面开展婚丧礼俗改革,给“人情风”套上了“紧箍咒”。政府主导的同时,各村纷纷成立红白理事会,将婚丧礼俗整治形成的好风气写进村规民约。黄避岙乡塔头旺村红白理事会副会长吴声达介绍,现在村民办酒席,都会请红白理事会上门提供一站式服务,“我们既宣传,又监督,现在婚丧事简办已被村民普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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