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火急,打通消防通道“救命路”(2)
时间:2019-12-22 08: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好多人安全意识不高,都是抱着侥幸心理占用消防通道,反映出部分居民缺乏社会责任心,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漠,也暴露出物业和相关部门对消防通道疏于管理的现实。”李女士说。 天水丽城小区此次火灾发生后,“北消防门被占用问题”再次被提及。11月25日,石家庄市桥西区规划、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小区,对居民反映的问题予以答复。 据了解,消防部门对该小区北门消防通道进行了测量,测量结果符合相关规定。针对开发商在北门的行为,相关部门承诺责令其恢复小区消防通道原貌。地下车库的应急通道被长期堵塞,物业承诺会尽快清理。 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涛认为,消防通道被占现象屡屡发生,究其原因,还在于人们对消防通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居民错误地认为消防通道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空置’‘闲置’的,加之停车场等设施不足,于是在消防通道上停车、堆物等行为随之发生。”陈江涛说,消防通道是一条生命通道,只有保持畅通才能最大程度发挥消防作用,提供安全保障。 法律威慑力处罚力不够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十万火急,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沈阳居民楼大火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微如是评论。 “堵塞消防通道等同于谋杀。”沈阳此次火灾事故发生后,有网友如是评论。然而,对于这种“谋杀”,目前法律规定的处罚仍然较轻,威慑力与处罚力度明显不够。 陈江涛介绍,即使在未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就已经触犯法律。如果发生火灾,阻碍影响消防救援的行为,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 今年11月15日,江西宜春一处民房发生火灾,消防救援站立即出警,不料一辆轿车正好将消防通道堵住,车主当时距离并不远,但在半小时之后才出现,好在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车主邓某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消防法规定,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如果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500元的罚款显然是过轻的。”陈江涛表示,针对处罚力度过轻的问题,可以考虑对消防法进行修订,增加相关法条,但必须经过慎重考虑。 消防法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是业主的法律责任,也是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因此,有专家认为,应该在这方面加大物业公司的责任。 实践中,由于物业公司未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而担责的案例并不少见。在相关案件中,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清理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物品,被法院认定为未尽到消防安全防范义务,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在业主不配合的情况下,物业能采取的行为也有限。“可以考虑赋予物业公司更多的管理权限,但前提是物业依法尽到法律明确的管理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连带责任。”陈江涛说。 记者 周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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