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央企干部贪腐案件,为何查办部门不一样?(2)
时间:2019-12-30 15: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又有人问了,班子成员外,央企“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一般由哪个部门查办呢?据了解,央企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案件,一般由企业纪检监察组(纪委)与地方联合查办。 监察体制改革后,设立党组的中管企业,纪检组更名为纪检监察组,由国家监委赋予监察权。也就是说,中管央企纪检监察组有权查办企业非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据介绍,实践中,一般由企业纪检监察组与地方联合查办。原因也主要在于企业缺乏相应留置场所,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地方,由地方配合更有利于案件查办。 举例来说,此前,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督察组组长周新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通报中,“据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督察组组长周新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该案件由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纪委监委联合办案。 目前,委管企业没有被赋予监察权,因此,委管央企非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交由地方监委调查,具体管辖地,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管辖;其违纪行为的查处,权限依然在企业纪委。 (责编:杨光宇、曹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