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不老酒”传销案判决结果曝光,涉案金额超4亿元(2)
时间:2020-02-06 11:5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吉林新科奇公司贵州分公司逐渐形成以“三道国际系统”“国聚产业联盟系统”“众悦系统”销售团队为主进行传销活动的组织,并在全国各地召开品酒会、招商会、培训会、设立体验店等形式,对外宣称“与茅台生态农业公司合作做020模式”,宣传培训“五心上将”“复合型创新营销模式”“茅台新支柱千亿大梦想”等内容,迅速发展会员进行传销活动牟利。 发展“会员”14万余人 2016年6月21日,吉林新科奇公司贵州分公司被举报涉嫌传销活动而致案发。经鉴定,吉林新科奇公司贵州分公司(含海峡两岸直营店、银河世纪公司、昌某贵宝公司)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有14万余人,共有91层推荐人层级、有180层安置人层级;共收取会员会费超过4.18亿元,获利超过1.62亿元。 其中,皇冠会员39601个、钻卡会员41989个、金卡会员24518个、银卡会员39492个、普卡会员182个。经销商见习主任1405个、主任869个、高级主任325个、经理158个、高级经理93个、总监71个、高级总监4个。 本案一审判决19名被告人均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到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不等,并处罚金100万元到3万元不等。吴建全、杨波等13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根据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所作量刑适当,上诉人所提“一审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责编:柯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