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严打涉疫情违法犯罪破案151宗!抓获涉案人员89名!(2)
时间:2020-02-19 15:3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平安广州 点击:次
诈骗分子通过微信、QQ、社交网站等多种方式,冒用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民政慈善组织的名义,发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献爱心”的虚假捐款信息,利用市民群众的同情心进行诈骗。 3.以推销防疫药品行骗 诈骗分子假冒政府或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部门给事主打电话,推销假冒的防疫情药品(口罩);假冒药物研究(医院)机构的名义,推广所谓防疫情“新药”;用假冒伪劣药品贴上外文标签,冒充国外研制的新药,故弄玄虚。 4.冒充航空公司以退票改签行骗 诈骗分子以受疫情影响航班或高铁取消为由,向事主发送机票或火车票改签信息,以退费/发放补偿款为借口,诱导事主点击虚假退票网址或拨打虚假客服电话,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进而盗取事主银行卡余额。 5.以亲属“感染”为名行骗 诈骗分子冒充学校、公司等工作人员,以事主孩子或亲属疑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被隔离医治为由,要求事主向指定账户汇缴“住院费”等,骗取事主钱财。 警方提醒 任何利用疫情进行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疫情当前,市民群众务必提高防范意识,网上购买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要到正规购物网站,涉及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电话,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严厉打击涉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 2月4日,天河区公安分局接湖北省武汉市警方转交线索,称武汉有事主通过微信购买了一批价值11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的(3M)口罩。接报后,天河区公安分局疫情专项打击组立即对接武汉办案部门,迅速开展研判侦查。2月5日,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在番禺区钟村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嫌疑人陈某对其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严厉打击哄抬物价销售口罩犯罪 2月1日晚,增城区公安分局联合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统一行动,在新塘镇西洲大道某仓库内依法查处一涉嫌非法经营口罩窝点,现场查获品牌口罩2350个。经审讯,嫌疑人刘某供述,其以8.5元/个口罩的价格进货,通过网店以26.5元/个的单价进行销售,共销售17470个,产品购销差价率达到211.8%,个人盈利31.4万元。2月4日,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增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犯罪 2月5日,天河区公安分局长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长湴东路有人向一辆轻型货车上搬运大量防护服等医用物品,于是上前进行盘查。经初步检查,现场的40箱防护服(每箱25套,共1000套)均无生产标识及来源等其他信息。随后,民警将该批防护服的买家方某及货主殷某带回派出所调查。2月6日,民警循线将殷某的上家余某(女)抓获归案。经审讯,3人对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严厉打击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2月4日,增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女)立案侦查。经侦查,樊某自1月21日到达增城区后身体出现不适。2月2日,樊某经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后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其间,樊某多次就医时刻意隐瞒其疫情发生地居住史,并未自行居家隔离,导致多名密切接触者需隔离观察,危害公共安全。樊某的行为违反了《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已被增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警方提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