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高高三在读的艺术生,因为要冲刺高考,所以在2019年12月15号左右和名师荟老师的合理洽谈中选择了在名师荟进行补课,对于我当时提出的两点要求,名师荟在填写合同前都保证答应我!!在我就读以后才发现实际情况与当初谈话内容不一致!他们无法履行当时的承诺,并且在我多次反应违背谈话内容后一直得不到恰当处理。我的要求1,因为我是外地转来生无法听懂当地方言,所以要求任教老师是普通话2.机构本身有个要求是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所以需要一名教师在宿舍陪同住宿,我当时因为自身原因拒绝和老师一起入住选择和同学一起入住,名师荟也答应了。从我就读到今天的2020年2月13日,过去了这么久,我一直向负责老师反应,班主任反应,方言历史任课老师反应我的语言吸收困难的情况。可是一直得不到恰当处理!各种理由搪塞我。我认为首先就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其次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为何不愿意讲普通话!!我已经高三了,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因为语言不通,一直无法吸收历史学科!我真的很焦急,考不到大学我会很难受!我只是一名学生不懂太多的维权方法,而且因为当时的疏忽,我没有将我的要求写进合同内,但我保留了对方老师当时答应我要求的手写笔记。希望可以得到你们的帮助,帮我指点迷津!非常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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