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套路贷”无路可逃
时间:2019-06-26 13:4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细雨成阴 点击:次
去年10月,刚入职不久的李琪琪,看中了一款新手机。因为没有积蓄,转而选择在网贷平台“甜兔”上借了3000元。但由于一周内没有及时还账,利息越滚越多,最终欠款高达15万元。为逼迫还款,该平台伪造李琪琪的暴露照片,四处分发至其同事、亲友处。李琪琪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家人,四处借钱才得以偿还。 日前,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网络“套路贷”犯罪集团案件。经查,网贷平台“甜兔”伪装成菜谱类APP,应付应用平台审查;用户下载后,摇身一变成为贷款软件。之后,非法获取用户手机通讯录、通话记录等全部权限,并以“消费垫付”为饵诱导机主借钱;再以缴纳“服务费”为名,收取高额利息。 该犯罪集团自2018年5月开始,累计非法获取1197.6万余人的个人信息。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内,诱骗47.5万余人贷款,累计放款59.75亿元、收回91.16亿元,非法获利31.41亿元。截至案发时,该集团仍有尚未收回的待催收欠款本金14.7亿元,逾期利息83.77亿元。 诱导机主借钱 1317个手机应用,24个网贷平台,47.5万余人受害 李琪琪的遭遇并非个案。去年11月,兰州市公安局民警李刚在例行网络巡查时发现,一款名为“甜兔”的APP下载页面中,有大量评论称其为“骗子软件”,且该软件在苹果、安卓平台各大应用商店中均能检索到,下载量巨大。 “下载页面的功能描述,是各类菜谱。而我下载安装之后,发现是一个‘网贷’超市,有很多诱导机主借钱的入口。”李刚介绍,对该软件进行恶意代码检测后发现,一旦安装后,软件会强制获取通讯录、通话记录、摄像头等权限,且没有任何提示。 “签的合同不是贷款协议,而是垫付合同。借了3000元,实际到手只有2000元多一点。”李琪琪回忆。 兰州市公安局民警贺小东介绍,该犯罪集团采用收取逾期高额收费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例如,受害人贷款1000元,平台先期以服务费名义扣除300元或500元,受害人实际仅拿到700或500元;贷款时间为7天,逾期每天加收10%的利息(按照1000元计息),利滚利重复计息。 李琪琪说,借款逾期后,她只好拆东墙补西墙,在“甜兔”客服的推销、引诱下,又从“雏鹰”“闪电虎”等平台处借钱。 “‘甜兔’这款应用,既是一个放款的具体操作平台,也兼有‘推广超市’的作用。”李刚介绍,“甜兔”内设有多个链接,分别指向一些与之功能类似的应用。“表面上看是不同的网贷平台,但其实背后老板是同一个人。” 经侦查,自2018年5月至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发、利用1317个手机APP,建立“雏鹰”“闪电虎”“红番茄”“米猪”等24个网贷平台,通过40多个壳公司与受害人签订合同。 今年1月,兰州市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数据显示,该集团累计非法放贷327.82万余笔,受害人47.5万余人,遍布全国各地。 外包催收业务 犯罪集团分工明确,通过40多个壳公司逃避打击 王某某曾在某大型互联网公司任职,深谙互联网金融操作手法。据王某某等人交代,“甜兔”的源代码是正规小贷平台软件,他们买来后进行了所谓的“完善升级”。王某某先后招募24名程序员对源代码进行改写。 “改写之后,‘甜兔’拥有了‘AB面’,A面用来应付平台审核,成功过审之后立即运行B面,进行放贷。”李刚说,以“甜兔”为基础,该犯罪集团先后克隆开发了24个类似应用,已成功上线运行19个。 该犯罪集团还与风控公司合作,对非法获取的用户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比对,筛选潜在客户并进行评级打分。“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向其精准推送贷款信息;不符合的,则将其信息再转手卖掉。”李刚说。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没有贷款资质,王某某在放款时不与受害人签订贷款合同,而是通过40多个壳公司与之签订所谓的“消费垫付合同”,逃避打击。 王某某交代,该集团将催收业务外包给河南郑州、安徽亳州等地的24家催收公司。“他们合作协议上约定不能暴力催收、上门催收等,但这只是他们逃避打击的幌子。”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民警谈存俊说,王某某对催收公司设立了激励机制。“对催收公司业绩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的,接下来获得的业务量越大、提成比例越高。反之,进行业务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为获得高额回报,这24家催收公司几乎无一例外地采取了威胁恐吓等暴力催收手段。“他们之间以合作分成的方式,形成了一个较为固定的利益集团,进而形成了方式更为隐蔽、更难打击的新型‘套路贷’。”谈存俊说。 王某某等人利用不到2亿元本金,在不足8个月的时间内,迅速做大犯罪集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