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首旺萝卜干被检出不合格
时间:2020-03-02 22:5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5期)。 据公告,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蔬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指标。 信息显示,标称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12日生产的首旺萝卜干(香辣味),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福加佳食品商行,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标称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7月8日生产的首旺萝卜干(蒜香味),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福加佳食品商行,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其他蔬菜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GC19350000361300706 1 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 龙海市颜厝镇颜厝工业区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福加佳食品商行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云龙海岸三期C1幢101号店面 首旺萝卜干(香辣味) 180g/瓶 首旺 2019/8/12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12||g/kg||1.0 蔬菜制品 第5期 福建/国抽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GC19350000361300707 2 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 龙海市颜厝镇颜厝工业区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福加佳食品商行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云龙海岸三期C1幢101号店面 首旺萝卜干(蒜香味) 180g/瓶 首旺 2019/7/8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44||g/kg||1.0 蔬菜制品 第5期 福建/国抽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 六六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