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底投诉不止的“欧束”,五级代理加豪车政策的魅力何在?!(2)
时间:2020-04-30 19:3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至于欧束名下另外的一些产品,它们遭到责令改正的原因,基本上也都围绕着“产品备案”的方面:“OUSHU欧束焕活精萃平衡乳”遭到责令改正的原因是“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企业在产品备案后3个月内要提交备案产品的资料到归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行资料报备”;“OUSHU欧束浓情魅眼睫毛膏”则曾因企业不配合备案后监督检查工作,遭到责令改正;“欧束 焕活精萃平衡乳”被责令改正的原因则是备案包装与实际销售包装不一致。 实际上,这些产品的实际生产方都并非欧束生物,而是另有其人。欧束生物一直以来都是作为这些产品的委托企业而存在的,受托企业则是包括广州市东洋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耀日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代工厂。经查,广州市东洋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因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化妆品的行为而遭到过广州市从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至于广州耀日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7年第76期)》曾通报过对广州耀日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的飞行检查情况。据了解,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本次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气雾剂类产品欧束EGF液体洁面皂(未标识批号或生产日期)等问题。 宣传问题,值得重视 即便广告法明文禁止经营者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但依然不乏有些不良商家和产品的代理商不惜违反法律法规,也要通过发布违规广告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了产品在备案方面存在问题外,欧束旗下的系列产品在公司和代理商们的宣传下,也相继在宣传方面出现了问题。 比如欧束液体洁面皂,这款产品被介绍为含有EGF因子,并大肆宣传。诚然,EGF对于皮肤的修复和促生长等方面的确能发挥作用,但是滥用EGF却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早在2019年1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表声明对此明确指出:“人寡肽-1(EGF)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在配方中添加或者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1或EGF的,均属于违法产品。” 而从该产品的外包装上,我们也能清楚地看到“卫妆准字”的字样,“卫妆准字”的产品其实就是卫生部化妆品检测部门批准的国产化妆品。也就是说,欧束液体洁面皂作为化妆品,却宣传内含EGF成分,那么如果宣传属实,则该产品毫无疑问地属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定义的“违法产品”。 (图片来源:国美商城) 可讽刺的是,我们在该产品的成分表中所看到的是寡肽-1,而非人寡肽-1,百度百科和日本化妆品网站对此早有科普,百度百科明确指出“人寡肽-1”不是“寡肽-1”,并且日本EGF协会已经建议将EGF也就是“人寡肽-1”的名称修改为“人基因重组寡肽-1”,以免与“寡肽-1”混淆。 (图片来源:国美商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