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出台植树条例:每人每年三棵树
时间:2020-05-13 19:4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西宁、海东地区绵延的南北山经过多年绿化,完成了荒山变青山的转变,初步形成了以乡土针叶树为主,乔灌结合、针阔混交的高寒山地森林生态体系。 编者按:建设美丽中国,离不开制度护航。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必须坚持系统思维,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完善生态法律制度。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状况不同,地方的生态保护立法,可以为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提供有针对性的制度保障。从一棵树、一条江到一座岛,随着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实施,生态环境得到了更强有力、更有实效的保护。今日起,本版刊登系列报道,关注各地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实践。
高原春来晚。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新庄村党支书李连和带着乡亲们上了山,忙着修缮滴灌设施,“植树季到了!”李连和说。 “山上不长草,风吹石头跑。”年均气温6摄氏度,年均蒸发量是年均降水量的近5倍——寒冷干旱的自然条件,曾令海东市一度几乎与绿色绝缘。 与荒山较劲,让山川变貌,是“渴”绿的海东人几十年来的坚持和奋争。今年1月1日,《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从“种树”到“种活树” 卯寨沟,地如其名——山峁交错,陡坡纵横。“这一带山坡整体坡度近60度,非常陡峻,跑水、跑土、跑肥。”李连和说。 深入海东,陡峭山坡处处可见。山坡上一片片泛红的,是栗钙土。“这种土遇水即散,太阳一晒就又板结,树苗是种一批、死一批”,李连和对记者慨叹,“更麻烦的是,栗钙土还伴生着大量碎石,山势陡峭、沟岭相间,土壤贫瘠、地形破碎,再加上气候寒冷、干旱缺水,种树特别难!” 困难挡不住海东人对绿色的渴求。7年前,年近花甲、在外经营企业的李连和,选择回到新庄村,自筹资金,先后承包下3600余亩荒山荒坡搞绿化。他并非独行:“每年义务植树时,城乡的人们聚在山头,人山人海。就连进城务工的村民,都不计报酬赶回来种树,有人说‘给娃娃们多栽几棵树是好事,咋能要钱呢?’那场面,我每次回想都很激动。” 植树造林,已经成为海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行动。仅过去三年,160余万人口的海东,春秋两季大规模植树造林累计参加人次就达245万,栽植各类苗木1926万株;累计完成国土绿化258.0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已达36%,比“十二五”末提升了8个百分点。 海东市林草局副局长党恒邦告诉记者,义务植树工作中也有不少问题待解:法定义务如何更好地体现全民性?除了“挖坑栽苗”,还有哪些方式提高尽责率和成效?除了绿化委,各单位扮演什么角色,如何充分组织、分工协作?在资金引导、机制保障等方面,政府还可发挥哪些调控作用? 要想从“种树”到“种活树”,绿化依然任重道远。2018年年底以来,海东开展了密集的立法调研,最终推动了《条例》的出台。 从“人人参与”到“人人尽责” “过去总说‘大会战’,但各级部门扮演何种角色,与绿化委之间如何衔接,都缺乏明晰的界定”,党恒邦表示,随着《条例》出台,“一张‘作战图’绘到底,令行禁止。” 按照绿化委的安排部署,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驻地单位及非公经济组织等,组织本单位人员义务植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组织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个体工商经营者、劳动者义务植树,乡镇政府、村委会组织农村义务植树——一张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组织网络清晰起来。 从“人人参与”到“人人尽责”,提高尽责率特别是丰富尽责手段,是《条例》一大亮点。除每人每年履行不少于三株的植树义务外,履行植树义务的方式,还包括参加抚育管护活动,认养或认管林木、林地、绿地以及修建相关设施,捐资捐物等。 “有的树苗栽得不好,咱不得不刨出来重新种,浪费人力物力”,党恒邦对记者表示,“《条例》纳入认养认管、捐资捐物等多种方式,人们尽责的形式也多了!” “创新了植树义务履行方式,增加了可选择性。”青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马海军认为,“也是鼓励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李连和对此很欢迎,“手把手教你种树,保准把树种好。认养捐资也是好事,都用在苗木维护上。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众人拾柴火焰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