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件曝光: 销售未经检验、无厂址等化妆品 天津嘉诗贸易有限公司被罚_百姓八卦
时间:2020-05-13 23:4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种类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一、没收违法所得1669.84元;二、罚款6679.36元。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3月30日消息,,天津嘉诗贸易有限公司,因销售未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及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化妆品,被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669.84元;罚款6679.36元。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91120106MA06HD0N95 处罚依据 津市监红罚〔2019〕 310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孙丽欣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天津嘉诗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未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及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化妆品 自觉履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天津嘉诗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及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化妆品案 备注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