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依法战“疫”,守土尽责(2)
时间:2020-05-22 19: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疫情防控进行到关键时期,2月1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增开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对防疫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作出清晰界定规范,明确提出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特别是提出授权县以上政府12项应急性行政管理措施,有效保障广东省各地防疫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广东省人大有关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出台《决定》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广东在疫情防控中急需的法治需求,为各级政府实施最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重要依据,确保全省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 该负责人指出,作为人口大省和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省份,广东正迎来返粤人员流动高峰,各地也在逐步推进复工复产和返岗返校工作。出台《决定》可以抓住用好当前防疫的宝贵窗口期,切实做到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势头。 明确提出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是《决定》的最大亮点。 广东省人大有关委员会负责人解读说,“广东有部分群众也有这种爱吃野味的陋习。为了阻断疫情的发生和病毒的传播,倡导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的基础上,专门对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作出规定。”比如,《决定》要求严禁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消费活动;在个人责任方面要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不得滥食野生动物,并列举出对于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滥食野生动物以及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均要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多措并举,依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在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和优势,除了作出疫情防控相关决定之外,还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高频度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工作,多措并举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为彻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按照防控时期“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特事办好”的原则,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从办公厅、有关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加紧开展修订《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 3月3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这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作出决定后,广东率先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省级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针对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地方立法层面解决的问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进行全面评估,将适时修改完善。 与此同时,为引导社会公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积极作为,通过官网专栏以及联合主流媒体,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工作,及时回应了社会各界对疫情防控工作最急迫的法治需求,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在广东省得到有效遵守和贯彻执行。 据了解,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就疫情防控综合法律、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汇编与知识解读,并收集梳理15个防控相关热点案例进行专题分析,为社会各界找法学法用法、更好理解有关条文规定、自觉参与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帮助。 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示范带动下,广东省相关市级人大纷纷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强力推进防疫工作保驾护航。 其中,广州、深圳、珠海市人大分别出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各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法律地位、职权,各类主体防控责任,防控期间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等,加大违法行为管控、打击力度。 此外,广州、深圳、珠海市人大加速推进禁食野生动物立法工作,并将其纳入今年立法计划。广州、茂名、湛江还将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纳入今年执法检查项目中,旨在推动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及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在本地区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