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4年非法集资50亿!四川汇通庞氏骗局曝光,曾引发当地金融圈地震!(2)
时间:2020-05-26 16:0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称,汇通公司于2013年准备在香港上市,同时公司高管要求财务部对近三年的财务进行规范、调整,把不符合相关财务规定的挂账、坏账等处理。其具体做法是把很多资金缺口从融缘中心、盈泽丰公司等借钱来填补,以达到规范账目的目的。 然而,该上市计划也导致汇通公司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迫使融缘中心、盈泽丰公司等平台公司不断努力对外拉资金,最终致资金链断裂。 汇通公司“远航计划”以失败告终,经鉴定,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融缘中心累计非法集资25亿余元,累计支利息4亿余元,累计退还集资款23.2亿余元,未退还集资款金额为1.8亿余元,非法集资共涉及1370人、69家公司。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自2010年开始至案发前,汇通公司通过融缘中心和盈泽丰公司以高息为诱惑从社会吸收资金共计50.33亿元,吸收资金主要用于高风险的对外放贷,以赚取利差,其自有资金明显不足以维系资金运作,也不具有相应担保能力。 同时,在对外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汇通公司利用其控制的无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以虚假项目骗取集资群众向空壳公司投入资金,行为明显具有欺骗性,系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 最终,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犯集资诈骗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七千二百万元;四川恒盈投资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二千万元。 被告人李某犯集资诈骗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谢某某犯集资诈骗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 同时,数十位公司相关人员受到不同程度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