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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珑投资“徐志坚”套路满满,江华钙业破产真相!

近日,笔者了解到一起有关江华钙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从事情的开端到结尾感到愤慨不已。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次案件的前因后果。

一日,上海江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志坚不远万里来到石家庄,找到本案受害人提出合伙共同创立江华钙业有限公司,鉴于条件优越、生产情况以及政府站台允许,受害人同意了徐志坚的合作要求。在徐志坚与受害人合作的过程中,公司如果运转良好将有上亿元的收益,在合作合同中表示上海江珑与受害人每人各占50%股份。

本应该合作继续完成产业,但上海江珑却以各种手段来阻止企业在正常情况下进行运营,更甚者是在新冠疫情过后却无端被迫违规宣告破产。一开始,石台县人民法院法官陈守贵违法指定始信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事后在受害人的调查以及不断申诉过程中,始信律师事务所由于违法操作被迫辞职。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法官又再次违法指定安贵律师所为管理人。在此过程中,徐志坚控制的上海江珑等不断开会,提出要求受害人减少拥有的江华钙业的股份,只有受害人同意了减少股份这个要求,徐志坚控制的上海江珑等才不会让江华钙业破产。受害人在坚决反对之后意识到事情有蹊跷,受害人果断投诉法官陈守贵,在陈守贵违法下任被刑事追责之后,石台县法院院长高金初再次联合新上任的主审法官李伟,继续操纵违法的破产案件。

事情到这里,相信无论是受害人还是看见前因后果围观的人都非常清楚,这是一张有预谋性的黑网。徐志坚联合当地有黑社会背景的法官,以公司破产的名义逼迫受害人让出股份。这是一个很大的局。按笔者看来,徐志坚的行为无非是在消耗受害人的精力,使受害人的精力从人力物力到收益都用在不断的投诉、打官司的过程中,最后只能同意让出股份或是破产,两者中的任何一者的选择,对受害人造成的都是不可逆的伤害。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在反黑社会背景的背景下,依然有人会勾结当地的法官而造成对平常人的伤害,而且按照事情原本的发展来看可谓是细思极恐,以黑色手段来逼迫受害人让出收益。

这让笔者不经想到了冯小刚导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一个平民百姓想要追求正义和公道,一直在往更高的层面追求公道,却没有想到有官官相护的黑色背景,到最终也没有办法给自己一个公道。都说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或许不是高于生活,在电影里的主角往往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而现实生活中的申请人又要经过多少的努力,多少的黑暗才能找到真正的公道呢?

受害人还在努力,他损失的不仅仅是上亿元的金钱,还有公司停运之后带来的一系列损失。疫情期间的经济倒退,公司的停运也是对员工的损失。江华钙业一直是石台县脱贫致富路线上的主力军。公司运营年收益将高达4亿元,这又是多少农民工赖以生存的收益呢?就此看来无论是展开黑网的合伙人徐志坚,还是在其位而不谋其政的两任法官陈守贵和高金初,以个人的利益而导致一切的停摆,未免太黑暗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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