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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弥微商连载二:普通食品化身神药四级代理涉嫌传销(2)

清扬君认为,日弥代理商的折扣并不低,相对于赚取零售差价,远不如“拉人头”来的快,这或许也是日弥微商设置代理政策的初衷,而代理商政策也明确声称“推荐奖励无上限”,鼓励代理商拉更多的人通过认购产品缴纳入门费。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对比之前的七级代理制度,日弥微商目前采取的四级代理模式还是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三级,而让代理商通过订购产品变相收取入门费、鼓励代理商拉人头给予奖励、上级代理可以从下线获得利益的计酬方式都符合传销的特征。

关于日弥微商的其他问题,清扬君将在连载中继续报道。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