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疫情防控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CS健康,有何底气自称“抗癌神药”(2)
时间:2020-07-28 09:4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而在眼下,这些产品不仅出现在香港直购网上,还出现在了CBDC商城()上。有意思的是,据CBDC商城显示,上帝之草抗癌神药的发货地为中国,而非泰国。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特别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移交公安部门,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的;(二)经营未取得化妆品注册证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三)经营未经备案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等。 趁“疫”宣传,如何处罚 CS健康产业集团旗下上帝之草等产品在抗击疫情期间,借疫情防控名义,利用广告虚假宣传自己所销售的商品、服务可以防治新冠病毒所引起的肺炎,这种虚假宣传行为无疑是具有欺骗、误导消费者性质的,既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也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上述行为,《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指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广告法》的规定,对于虚假宣传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关于涉及到相关问题的处罚,事实上也早有先例,疫情防控初期,就部分不法商家虚假宣传商品功能,有的商家甚至还宣称其所销售的产品对新冠病毒有抑制作用,误导消费者购买,而受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严厉查处。2020年1月29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落实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天津市绿之源大药房橱窗内张贴的宣传海报中把普通药品“抗病毒丸”和“清热解毒胶囊”虚假宣传为含有“抗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感,预防和治疗良药抗病毒丸清热解毒胶囊”的内容。截至检查之时,该药店共计销售“抗病毒丸”和“清热解毒胶囊”3584盒。1月31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拟对天津市绿之源大药房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并将该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在本篇报道中,我们简单了解了CS健康产业集团与CBDC汉麻链的公司背景,以及上帝之草旗下产品借疫情防控名义,利用广告虚假宣传自己所销售的商品可以防治新冠病毒所引起的肺炎,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在下篇报道中,我们所将着重关注的是CS健康产业集团和美泰集团在眼下所采取的是何种模式进行运作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