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弥微商连载四:虚假宣传传承有道VeryBlue套路多多(2)
时间:2020-08-11 22: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日弥微商号称“积淀七年,日弥用最扎实的步伐,深耕电商领域,积累忠实客户群体,把关产品优质供应链,以匠心成就品牌内涵。”难道这7年都没有好好学习一下相应的法律法规,用合法的宣传进行品牌营销吗? 4、文章宣传“Very Blue洗发水中含有脱羧基肽HCI成分,是目前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含有此成分的护肤品牌之一,雅诗兰黛也在其中。可以帮助修复细胞,还被称为抗静电剂,孕妇也能放心使用。另外含有的二赖氨酸钠可以保护头皮屏障,修复皮炎湿疹。” “修复细胞”、“修复皮炎湿疹”属于宣传医疗作用;借用是雅诗兰黛是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宣传,这些都是《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化妆品宣传禁止使用的内容。 当然,Very Blue的套路不只是虚假宣传。后续连载清扬君将继续为大家解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