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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被公诉!BV公司以直销为幌子“拉人头” 骗取财物

  8月6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传销案件的起诉书。鹰鉴在该起诉书中看到,邹某某、付某某等9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提起公诉。


BV公司在香港的传销窝点

  公诉机关指控。BV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法人代表黄某某。该公司以直销化妆品、护肤品、保健品、红酒等商品为幌子,通过发展下线、拉人头交会费的方式,各级会员可获得发展下线的提成以及其下线的销售提成。

  BV公司根据发展会员的数量和销售额分为42级总代理、41级代理商、38级批发商、20级零售商等级别,用具有典型传销特征的计酬制度,引诱参与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和传播,从而形成自上而下、多层级、金字塔型的传销组织架构,以此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被告人邹某某为BV公司42级总代理,其通过层层发展形成以被告人付某某、苏某某、方某某(41级代理商)、曾某某(41级代理商)、李某某(41级代理商)、刘某某(41级代理商)、肖某某(41级代理商)、吴某某(41级代理商)等8人为骨干的传销组织,长期组织唐某某、王某某、张某某等传销人员到香港BV公司参加培训、演讲、分享成功经验或代收会费。

  至案发,上述9名被告人通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获取佣金约110万元到18000元不等的港币。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9名被告人无视国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BV公司的前身就是臭名昭著的“亮碧思”(DCH)传销公司,该公司又名“诗贝朗( SIBELLACHOLDINGS LIMITED)”或“ FRANCINE太平洋”,用来蒙骗人们加入的产品。

  该公司利用大陆与香港两地的法律差异,在大陆诱骗不明真相的人们加入做“代理”或“销售”。在珠三角一带,已有不少群众被骗,遭受财产损失。

  “亮碧思”传销组织发展人员的手法十分隐蔽,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他们
般首先是对你“热情的问候”,再到“细致的关心”,慢慢的从接触、交往中找出你的“软肋”或兴趣点。

  该传销团伙在取得你的信任感后,就打着在香港做外贸,经营红酒、精油、化妆品、奶粉、第五金属等生意的旗号,或在你面前故意炫富,力邀你起去香港考察生意(需缴纳3000元左右的考察食宿费用),进行所谓的招商会培训,实质就是“洗脑会”。


BV公司打着经营奶粉等生意的旗号诈骗财物

  由于“亮碧思”团伙运用心理学+危机感+群体效应的伎俩,很多人在不知不党中就交钱加入。“亮碧思”传销公司会员分7个等级,分别是经销商、爵士、伯爵、侯爵、公爵、勋爵、尊爵。

  如你确定身边有亲朋好友从事传销活动,请委婉拒绝他们的邀约,更不能借钱给他们,要想办法引导他们远离传销。如你掌握“亮碧思”传销组织在国内的违法线索,请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此文来源: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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