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大判决案例说起,还原一个鲜为人知的广东太阳神
时间:2020-10-03 23:1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以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食品、药品、化妆品为主的中外合资企业集团。太阳神集团坚持以关爱生命、造福大众、振兴中华为企业宗旨,一直致力于发展现代养生产业。”
2007年2月,太阳神集团获得直销牌照,属于较早获牌的直销企业之一。
据相关裁判文书显示,太阳神公司陈述其公司的经销模式包括电子商务模式、产品经销模式以及直销业务模式三类。 王宝强与被告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
判决结果 太阳灸致人截肢
2011年3月原告谢希芹通过本村栗恩华联系被告闫晓薇要求试用太阳神产品,经被告闫晓薇为原告贴下太阳灸产品,并留下一盒为备用,几天后,原告发现被告贴部位起泡,破损,经原告村医消毒,被告闫晓薇支付了村医费用,数日后,原告称起泡的部位流水,并又发现新的水泡,原告电话中称要去继续治疗,一个月后被告又支付了村医医疗费用。2011年10月1日,原告发现腿部感染,遂入住葫芦岛市大台山烧伤医院,被诊断为右腿创面感染,住院22天,被告出资2520.00元。2011年11月14日,原告又入住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膝部皮肤缺损”,住院38天,其中于2011年12月5日行带筋膜皮瓣移植覆盖术,供皮应游离植皮术,未见好转,花医疗费23343.81元,其后原告又入住葫芦岛黄氏烧烫伤医院治疗,其费用被告支付。2012年2月29日原告入住中国人民解放军被告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1、被诊断为右下肢残余创面。2、双臀部褥疮。2012年3月8日,行右下肢清创,死骨出去,排肠肌肌皮瓣转移,斯氏针固定术,2012年3月21日行右大腿截肢术(1/3),2012年4月1日行右下肢清创术,2012年4月25日行右下肢清创截骨拉拢缝合术,2012年5月29日出院,共住院90天,出院医嘱:1、继续换药治疗。2、一个月复查。3、不适随诊。共花医疗费92297.93元,原告先后花交通费1061.00元,后因赔偿双方未达成协议。
原告于2012年7月18日诉至法院,并提出申请,要求对原告伤残等级及安装假肢费用进行鉴定,原告经辽宁葫芦岛瑞州司法鉴定所对原告伤残等级评定为:谢希芹伤残程度为五级。经德林义肢矫形器(北京)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做出关于谢希芹配置伤残辅助器具(假肢)的鉴定,假肢价格48400.00元。1、假肢使用四年更换一次。2、每年假肢维修费用约占假肢总额的5%。3、患者需要专业康复训练大约50天,期间需陪护一名,费用每人每天50.00元,
二审判决结果 欧阳磊与溧阳市溧城嘉禾健康信息咨询服务部、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欧阳磊诉称王月琴系因要求嘉禾服务部、太阳神公司退单未果后喝农药死亡,其死亡正是由于嘉禾服务部、太阳神公司的欺骗所致,欧阳磊提供的证人翟云龙亦做同样的证词。
2016年12月5日欧阳磊向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控告李玉珍、潘小伟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该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遂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这是三宗看似毫无关联的裁判文书,在笔者看来其实大有玄机:太阳神在品牌宣传、产品安全性、市场模式三个方面均出现过较大问题或者是争议。 广为所知的是,太阳神最为饱受诟病的还是市场运营模式涉嫌传销。对此,捉销师曾多次接到相关受害人或者是知情人士举报,相关文章:《【举报】广东太阳神营销模式涉嫌传销?》《【举报】旗下涉嫌传销组织曝光!东莞太阳神一无所知?》。太阳神屡遭质疑涉嫌传销的相关报道并不鲜见: 南都报道:2014年传销人员以“太阳神”为幌子搞传销
太阳神“被传销”早就有了。据南都报道,2014年,严某经人介绍参加“太阳神”传销组织,并逐渐成为该组织在长安镇的高级业务员,开始大量吸收传销人员。该组织要求加入者须购买6800元至9980元“太阳神”系列产品,按销售产品数量分五级组织返利。昨天下午,市第二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严某等15人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据悉,2018年太阳神的直销业绩大幅下滑。前几年太阳神还挺“神”的,直销业绩还算不错,现在直销业绩下滑怎么那么严重?这一问题的症结可能与太阳神屡遭质疑涉嫌传销有关。 到底是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太阳神旗号进行涉嫌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还是太阳神迫于销售压力不得已而为之?面对种种质疑,能给出答案的也只有广东太阳神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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